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244685
大小:24.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29
《宁波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维护水域交通秩序,提高船舶营运效率,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宁波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宁波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VTS)管理区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是依本规则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宁波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VTS中心)依据本规则具体实施船舶交通管理。第二章船舶报告第四条下列船舶、设
2、施应按本章有关规定向VTS中心报告: (一)外国籍船舶、设施; (二)客船; (三)危险品船舶; (四)拖带船队等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设施; (五)300总吨及以上的其它中国籍船舶。 300总吨及以下的其它中国籍船舶、设施,如配备有甚高频无线电话(以下简称“VHF”),可自愿参加本规则规定的船舶报告制度。 第五条船舶、设施在通过VTS管理区域内下列报告线时,应通过VHF按规定频道向VTS中心报告船名、国籍、吃水、动态以及VTS中心要求的其它情况。 (一)L1报告线:桃花岛灯桩与虾峙岛东挑咀连线,VHF8; (二)L2报告线:上溜网重岛灯桩与桃花岛西南端连线,VH
3、F8; (二)L3报告线:金塘岛东南端宫山与涂泥嘴灯桩连线,VHF6; (三)L4报告线:蟹浦山与太平山灯桩连线,VHF6; (四)L5报告线:甬江口北导流堤灯桩与长跳嘴灯桩连线,VHF6; (五)L6报告线:穿山西口--大榭1号灯浮与协和1号灯桩连线,VHF6; (六)L7报告线:穿山北口--大榭岛灯桩与穿鼻岛灯浮连线,VHF8; (七)L8报告线:穿山东口—经线122°01.4′E凉帽山以南段,VHF8。 第六条船舶、设施在VTS管理区域内L3、L4、L5、L7、L8报告线之间的水域,应用VHF6频道向VTS中心报告,并保持VHF6频道守听;船舶、设施在其它VTS管
4、理区域内应用VHF8频道向VTS中心报告,并保持VHF8频道守听。 禁止船舶、设施使用VHF6、VHF8频道进行与航行安全无关的通话。 第七条船舶、设施正横筱洋猫灯桩时,应通过VHF8频道向VTS中心报告船名、动态。 第八条船舶、设施在锚地、指定的锚泊点抛妥锚或靠妥码头后,应立即通过VHF向VTS中心报告船名、抛锚或靠泊的位置。 第九条从锚地、锚泊点起锚或从码头离泊的船舶、设施应在起锚或离泊前15分钟,通过VHF向VTS中心报告船名、动态,VTS中心根据实时通航环境情况,合理组织交通。因故未能按时开航的,应及时向VTS中心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在VTS管理区域内从事水上过
5、驳作业的受载船舶,应在靠妥卸驳船后立即向VTS中心报告本船及卸驳船的船名、过驳货物名称,以及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第十一条在VTS管理区域内进行试航、测速或吊放救生艇演习等活动的船舶、设施,除按规定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在活动开始时向VTS中心报告船名、活动内容、活动范围等情况,活动结束后立即向VTS中心报告,并服从VTS中心的指令。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在VTS管理区域内的船舶、设施应立即通过VHF或其它有效手段向VTS中心或主管机关其它部门报告: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
6、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 (一)发生设备故障对航行安全有影响时; (二)发生或发现交通事故、污染事故、走锚、船员或旅客发生意外等紧急情况; (三)发现助航标志异常、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浮物及其它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 第十三条由引航员
7、引航的船舶、设施,引航员必须向VTS中心报告引航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引航员姓名或代号。 第十四条引航员发现被引船舶不适航或本人身体不适等原因,决定拒绝、暂停或停止引航,应向VTS中心说明原因,并报告拟对被引船舶当时的安全作出的安排。第三章船舶交通管理 第十五条在VTS管理区域航行、锚泊、作业的船舶、设施,应服从VTS中心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船舶、设施通过正在进行水上过驳、水上水下施工、沉船沉物打捞等作业的船舶、设施时,应慢速通过,并保持安全距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