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

ID:17242943

大小:31.08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08-29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_第1页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_第2页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_第3页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_第4页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纪律规定  篇一:烟草专卖文明执法工作制度  烟草专卖文明执法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  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烟草专卖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正确把握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严格履行

2、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  其执法人员对涉烟管理相对人的烟草专卖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二章文明执法行为标准  第一节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  第五条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六条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

3、规透明、程序公开。  第七条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  第八条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  第九条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  第二节执法检查行为标准  第十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

4、查中应告知当  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  第十四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一)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  (三)现场开具《先

5、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  (五)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  第三节案件处理行为标准  第十五条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发现有违反烟草专  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立案调查的必须立案调查,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不得有案不查,案件久拖不结。  第十六条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必须按规

6、定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十七条询问的标准:  (一)调查人员询问前应当表明身份,并认真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得采取扣留被询问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非法方式进行核实。  (二)调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问答有序、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有诱导性语言、压制性语言或者随意中断、终止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三)记录人员应当详实记录询问内容,不得篡改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替代性语言改变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四)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内容,并由被

7、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或盖章)。  (五)询问程序终止后,调查人员不得强制相关人员离开或留置。  第十八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抽样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告知当事人或见证人抽样的理由和依据,如实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现场封存,并提请当事人或见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依  法调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等资料时,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请其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的标准:  (一)应当提请被送达人认真核对收到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8、数量。  (二)对当事人就执法文书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三)提请被送达人签字(或盖章)。  (四)送达须采用法定形式进行,不得强迫被送达人签收。  第二十一条行政处罚执行的标准:  (一)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处罚之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