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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8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范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范文 一、排查整治范围 再生能源生物制油(含废弃动植物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柴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润滑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脂、工业油脂(含饲料油脂)生产、加工企业;泡菜、榨菜等腌渍食品生产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伴有有毒有害气体企业等六类工贸企业的重大危险因素。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摸清全县再生能源生物制油等六类工贸企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高度重视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谁发(安全、生产许可)
2、证,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三是督促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和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开展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作业安全知识和危险因素辨识能力,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五是建立再生能源生物制油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工作要点 (一)摸清摸实底数,清理监管盲点。各乡镇、相关部门、园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为线索,行业部门
3、牵头分行业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本行业安全风险因素,组织各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要发挥好乡镇、村居力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彻底摸清再生能源生物制油等工贸企业实际情况。 农委、经信委、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城乡建委、工商局等生产许可部门要组织动员好乡镇、村居工作人员,开展好专业培训,明确排查对象,层层落实责任。按照行业部门负责规模以上企业,乡镇负责其他企业,村居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原则,真正实现再生能源生物制油等工贸企业监管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各行业部门要发动企业
4、全面开展安全整治活动。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章、标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制度、基础台账,要开展好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行业部门要建立好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特别是重大危险因素监管台账,认真统计分析本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因素和事故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办法,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提升政府科学管理水平。 四、整治工作重点 各乡镇、相关部门、园区要在加强传统危险源管理的同时,围绕再生能源生物制油等工贸企业重大危险因素,清理出企业名单,列入安全重点监管对象。
5、 (一)重大危险因素的辨识范围: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或者单个贮罐;2.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或者单个库房;3.生产(生产过程中伴生)、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物质的生产场所;4.输送可燃、易爆、有毒气体的管道,燃气管道,输送可燃、有毒等危险流体介质的工业管道;5.蒸汽锅炉,热水锅炉;6.易燃介质和介质毒性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容器;7.水泥料仓;8.防火重点单位;9.其他。 (二)重大危险因素的监管重点:1.制定企业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办法与措施;2.绘制企业重大危险因素名称、标
6、识及各重大危险因素位置分布图;3.落实企业重大危险因素责任管理人员;4.在重大危险因素处,应建立防止人员进入、掉入的明显标识、隔离设施及防范措施;5.加强重大危险因素知识培训教育,尤其是对新员工必须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事故辨识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6.落实重大危险因素的排查组织,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有落实;7.制定重大危险因素应急预案,以及安全演练;8.有条件的单位可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对确认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安全评估。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4月中旬) 各有关
7、乡镇、相关部门、工业园区质量安全局要对管辖范围内涉及排查范围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状况,建立健全基础台账。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请相关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业务培训(4月至6月)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乡镇(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乡镇政府要对村(居)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性贯彻,让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排查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扎实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8、县安监局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指导督促有关企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关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于XX年6月20日前将附件3报县行业部门,有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于XX年6月20日前将附件3报乡镇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于XX年6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3报县安监局。 (三)自查自改(7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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