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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8
《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合同编号: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通讯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邮政编码:361012;电话:0592-5108072;传真:0592-5108097;受让人:安捷尔(厦门)商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机场北区航空港物流园区A3之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第三方: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一路100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8121;传真:0592-5730530;第四方:厦门象屿保税区管理委员
2、会;通讯地址:厦门象屿保税区管委会大楼三楼;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6035831;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第17页共17页传真:0
3、592-6035830。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第17页共17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4、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出让人根据厦府[2010]139号文,出让给受让人的本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2010Y02,
5、出让宗地面积大写壹万柒仟柒佰叁拾玖点零陆肆平方米(小写17739.064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坐落于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内,港中路北侧。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见附件《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
6、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helender第17页共17页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待受让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补充合同明确。第一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仓储。第二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注:合同签订当日)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应达到以下规定的土地条件:(一)按移交当日的土地现状交地(包括地表现状、场地标高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市政配套情况现状等)移交土地,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受让人若需对场地进行整理或实施土石方工程,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7、:地块西侧、北侧规划道路和南侧港中路由丙方协调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出让人授权第三方会同受让人在交地日依照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出具的《工程测量示意图》验明宗地界址坐标及界桩并签署土地交接书。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若界桩受破坏或移动,受让人应重新委托厦门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放样,恢复界桩。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交地之日起算)。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零玖仟陆佰陆拾肆元贰角(小写¥20,009,664.20元)。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
8、为人民币大写20cu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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