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企业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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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www.66Law.cn)律师与企业家的距离一.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是干什么的?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简单的问题背后往往隐藏着为众人熟视无睹而又并非毫无意义的东西。了解律师与企业家的距离,理解当代中国律师的生态及其背后的原因,从律师是干什么的这个主题入手,应该是一个捷径。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理解这个简单的命题,须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律师必须是持有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发并经过当年注册的全国统一的律师执业证书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须既有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资格证书,没有执业证书,不能称为律师。第二,律师的服务对象

2、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具体的对象,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第三,律师从事法律业务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越权。第四,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五,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有根本的区别。律师执业,必须加入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必须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律师事务所是我国目前唯一的赢利性法律服务机构。法律事务所是我国在基层设立的为社区和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等便民服务的非赢

3、利机构。了解律师是干什么的,就为了解当代中国律师生态及其原因奠定了基础。二.当代中国律师生态当代中国律师呈现什么样的生态?这是每位想要了解律师的企业家关系的问题。但是,欲用简单的语言勾勒出当代中国的律师生态,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难免挂一漏万。经过整理与思考,我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当代中国律师生态。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

4、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www.66Law.cn)制度生态:1979年,乘改革开放的春风,辩护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得到明确规定,我国的辩护制度得以重建。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关于律师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作为一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身份生态:1980年通过的《中

5、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具有公职身份,是国家干部;律师执业的机构是法律顾问处,而法律顾问处是国家的事业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律师的这一身份定位日益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为了摆脱公职人员的束缚,进一步走上自立、自律的社会化道路,1985年,由法律顾问处演变而来的律师事务所开始实施经费体制改革,逐渐推行自收自支的经费管理体制。1988年,我国开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工作。这种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通过自愿组合成立,自负盈亏;加入到此种律师事务所的人员,不再具有国家公职身份。1993年,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

6、的方案》,规定不再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行政级别的属性界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性质。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的性质进行重新界定,律师成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从此不再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2000年,我国律师行业开始了中介机构的改制,除了全额和差额补贴的国资所,其余的国资所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被完全推向了市场。数量生态:改革开放30年中,中国的律师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稳步发展。据最新统计,至今,中国执业律师的数量约为15万,律师事务所一万多家,全国律师的年创收额直逼百亿大关。从

7、一国律师数量占该国人口总数的比例来看,中国约为万分之一,美国为万分之三十,英国为万分之十五,巴西为万分之二十,阿根廷为万分之十二,香港为万分之八点五,中国律师的相对数量不但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也远远低于拉丁美洲的中等发达国家。2007年,中国的经济总量位于世界第三位,仅次于美、日,由此可见,我国律师的相对数量还很低,既与我国的经济强国地位不符,也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即使从律师总量上来看,我国律师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小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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