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评价、通航论证、抗震专题依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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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洪评价一、防洪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有关法规如下: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第三十三条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第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

3、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蓄滞洪区、行洪区内建设项目还应符合《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

4、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二、防洪综合评价内容: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他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2、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3、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4、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5、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他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6、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7、建设项

5、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得当;8、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通航论证一、通航论证报告编制依据:《

6、跨越国家航道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的审批办法》:第三条 确定和审批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通航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 桥梁建设单位应根据拟建桥梁所在航道的自然及技术状况和满足《内河通航标准》的有关技术标准的各项要求的程度,分别报送有关文件、资料。     拟建桥梁及其所在航道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送《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      1.拟建桥梁在通航3000吨级以上(含3000吨级)海轮的沿海、内河航道上;      2.拟建桥梁在分汊或不稳定的航道上的;      3.拟建桥梁在流速3M/S以上、滩礁多、水势汹乱的山区性河流上的;  

7、    4.拟建桥梁不能完全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的;      5.审批部门要求报送的。 根据《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有关技术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划航道上的跨河建筑物,在通航净宽范围内通航净高不应小于7m,其他要求和技术规定按《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执行。二、通航论证报告内容:《跨越国家航道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的审批办法》: 第七条 《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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