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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 国家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
2、四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全民健身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条 对在发
3、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全民健身计划 第八条 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 第九条 国家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公民体质监测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对学生的体质监测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 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国务院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全民健身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和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任期届满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第三章
5、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结合自身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
6、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三条 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等,可以根据需要举办相应的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举办本行政区域的群众体育比
7、赛活动。 第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运动会,开展体育锻炼测验、体质测定等活动。 第十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十七条 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
8、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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