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

ID:17064893

大小:18.96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8-27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_第1页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_第2页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_第3页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_第4页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误区分析  【摘要】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建筑日益趋向大型化、高层化、复杂化,这些建筑高度高、规模大、可燃物多、人员密集、功能复杂、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和扑救难度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与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并称为目前世界上消防界公认的三大难题。XX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后,笔者发现XX年版其条文在实际工程消防设计中仍然存在一些误区和盲区,下面逐条列出,供规范修订时参考。【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误区    1消防楼梯前室和楼梯间是否应设置喷头

2、  “高规”条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规范并没有规定消防楼梯间可以不设自动喷水灭水系统保护。但在实际工程中极少在楼梯间设置喷头。一般一个楼梯间水平投影有十几平方米,若按30层楼计算,一部楼梯累计面积有几百平方米。消防楼梯关系到火灾时建筑内人员能否安全疏散,以及消防队员能否顺畅出入,作用相当重要。  那么是否有必要在楼梯间及其前室设置喷头保护呢?笔者以为,高层建筑楼梯间作为消防疏散通道,属于一个安全性要求极高的区域,这在建筑构造上应有相应的措施保

3、证。如采用耐火时间超过3h的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从楼层进入楼梯间设置消防前室;消防前室的门采用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楼梯间和前室采用正压送风,防止烟气进入楼梯间;楼梯间和防烟楼梯前室不得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在管理上规定防烟楼梯前室不得堆放杂物等等。因此,理论上楼梯间内无可燃物,不存在着火的可能性,故可以不设喷头保护。但在实际使用时楼梯间前室也会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如放置垃圾桶等少量可燃物品。故有必要在消防前室设置一个喷头,管道可以就近从通道接入。  不管是否有实际需要,规定在消防楼梯间设置喷淋系统,也

4、会与XX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相冲突。“喷规”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另条规定:“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度差不宜大于50m。”从建筑概念讲,楼梯间不属于任何一个防火分区,也不属于任何一个楼层。若在楼梯间内布置喷头,按“喷规”规定则不应从楼层防火分区的水流指示器后接入。若楼梯间算作一个独立的分区,各层楼梯间喷头接到一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则高层建筑内最高与最低层楼梯间内喷头高差会超过50m,这也不符合“喷规”要求。笔者建议,“高规”中应明确消防

5、楼梯间是否应设置喷头保护。若要求设,则“喷规”中也应有相应条文规定如何实施。    2自动扶梯底部设置喷头  “高规”条规定“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中自动扶梯底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考虑到商业建筑中自动扶梯下方空间可能被用作柜台或堆放可燃物品,故在其上方的扶梯底部设置喷头,可以起到保护作用。在实际工程中,大型商场及其他公共建筑往往会设置中庭,在中庭内的每层之间设置自动扶梯。那么是否每层自动扶梯底部都要设置喷头呢?笔者以为没有必要,仅在最底层自动扶梯底部设置即可。首先,自动扶梯为金属材料构成,是不可燃物;其次,自动扶梯传输的

6、是人,更不能视作可燃物品;再者,中间层扶梯四周开放,上部是斜面,不具备快速集热的能力,即使设置喷头,也不会及时爆破喷水。故中庭内中间层扶梯底部没有必要设置喷头。    3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消防问题  “高规”条“商住楼”定义为“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条“商业服务网点”指“住宅底部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可见商住楼内的商业面积比所谓的商业服务网点大得多,故消防设施要求也应该高一些。但在“高规”表“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中“建筑类别”

7、一栏中只有“普通住宅、高级住宅和商住楼”。其中高级住宅和商住楼的消防用水量相当,均高于相同高度的普通住宅。但对于常见的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没有规定。这在实际设计中会存在疑问。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商住楼,它的消防用水量该如何确定呢?  笔者以为由于商业服务网点中每间商铺的面积较小,均不超过300m2,且采用耐火极限大于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隔开,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分别独立设置。由此可见,发生火灾时两部分相互影响很小。即使某个商铺发生火灾,也会被局限在一个单元

8、中,并容易从外部得到扑救。故建筑物本身所需配置的消防用水量可以较小。由此推断,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消防用水量可以套用上部住宅。这一点从“高规”条“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中可以得到佐证。但规范表述应明确,不能引起歧义。故在“高规”中应增加条文明确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消防设施的具体做法。笔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