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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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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鞍街道鞍后路与马玉线交叉口改造工程(资格后审)招标编号:MAXM-2017-0451、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马鞍街道鞍后路与马玉线交叉口改造工程,已经六合区马鞍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2、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3、本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鞍后路与马玉线交叉口(2)工期要求:20天(3)合同估算价:249938.8元(4)结构类型:其他(5
2、)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4、本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马鞍街道鞍后路与马玉线交叉口改造工程5、报名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江北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西路21号二楼)进行现场报名。6、本公告现场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09月04日
3、至2017年09月0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7、其它:(1)本工程采用抽签确定法确定中标人;(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条件;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
4、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8)施工企业必须持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收据或已缴纳证明方可参加此项目投标;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核验投标项目负责人
5、的身份证明原件和资格证明原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公司: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北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园林西路21号二楼(长澳制药厂正对面)联系人:许工电话:025-575033631333773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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