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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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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监局,建立健全农资打假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制度 篇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XX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一、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工商、质量、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互通情况,共同磋
2、商农资市场监管中得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工商局经监股、县质监局稽查大队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作为县农资打假工作联络单位,加强对紧急事务和重大问题的沟通与协调,并指导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建立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制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得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具体整治行动计划
3、和方案,由联席会议商定。 三、建立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协作制度 工商部门要严格农资经营单位审批的资格查询,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认真做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查和培训工作,并对农资经营户进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法定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的,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工商、农业部 门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鱼药和农机具等农资经营单位要适时进行全面清理。 四、建立农资质量监测、公告制度 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农资质量抽检计划由联席会议统一制定,有关部门分头
4、实施,以避免重复抽检。对农资质量监测结果要及时进行反馈,并实行联合公告制,公告抽检的农资农产品和企业的产品名称、厂家、批次、质量等内容,特别是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以及有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者(企业),以各部门名义联合在媒体上进行公告,予以曝光,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五、建立农资经营档案联合监管制度 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规范的农资经营档案,销售农资产品必须开据销售凭证,提供销售信益卡,并进行农资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农资生产经营档案和信益卡内容和格式,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各部门要共同加强农资经营档案的管理,保证农资商
5、品质量做到有保障、可追溯。 六、建立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由工商部门牵头,建立农资企业诚信档案,汇集各监管部门的农资监管信息,并共同对农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分类。对于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企业要联合给予表彰、推介、鼓励和政策扶持;对于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于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向社会公示。 篇二:成县质监局农资打假工作简报 成县质监局农资打假工作简报 今年春季,为了贯彻落实市局《关于XX年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陇质监[XX]5号)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市局提出的八项工作步骤,结合
6、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建立农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我局成立了由孙军副局长为组长,李虎、杜宇、成萍为成员的农资打假工作组,截至4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了我县3家农资生产企业和6家农资经销店,3家农资企业(成县磷肥厂、成县陇丰磷肥厂、成县红川磷肥厂)均已停止生产并无积压产品销售;对农资经销店进行了6起抽样,“样品”已送至市局质监所,分别为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农膜。农资打假组目前还未查到假冒伪劣产品也未接到相关举报,无立案查处案件。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
7、,狠抓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我局执法人员抓住春耕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宣传,认真分析农户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咨询活动,以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农膜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以“五个不放过”为工作思路,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大案件与典型案件及时上报市局。 二、开展农资产品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和案件协查机制。我局已经确定了以3个磷肥厂,6处农资经销店为中心的城关、抛沙、红川、小川等4处重点区域,全面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区
8、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委、政府的支持下,会同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现标识厂址在外省或本省其它执法区域的,及时上 报市局。惩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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