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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经济学经济学理论毕业论文 明清土地所有制下的地主与农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经济学经济学理论论文题目:明清土地所有制下的地主与农民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解放后,我国史学界曾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开展过热烈的讨论,如国有制和私有制等。但这个讨论多从法律形式进行考察,其对于作为所有制中心的生产关系说明较少,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领域。”①是以研究所有制下的社会内容,即地主与农民的关系,研究地主与农民的经济,注意这两个对立物的动态,就可以理解封建主与农奴是统一的封建社会中
2、彼此联系的部分,而生产力又是怎样在这阶级对抗中发展起来的。唯有这样,才能对封建土地所有制作全面的解释。(一)地主经济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221年),称为领主制的封建社会。秦汉以后(公元前221年后)为第二个阶段,是地主制的封建社会。从政治权力方面来看,前一个阶段是以地方分权为主的封建社会,政权操于各地领主之手。而地主所有制则与领主制不同,她是在中央集权制下通过官僚制度来统治农民的,这种官僚制度代替了封建领主和武士制度,但经济上还是地方分权的。换句话说,各个地区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
3、然经济。名义上虽受命于中央,实际上自己可以作主。所谓“天高皇帝远”,就是指的这种现象。在这种地方分权制度之下,土豪、士绅是地方上的主要政治和社会力量的代表。因此,我把秦汉以后的地主分成两类,一类为身分性的地主,这类地主享有特权,为豪门世家、贵族、官僚以及士绅等,另一类为非身分性地主,同特权无关。但是这两类人,则因秦汉以后土地是可以买卖的,它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并非绝对固定的,并且通过科举、捐纳、婚姻、买卖、信仰诸种关系,时在不断的移换、流动、,使他们在社会、政治上发挥作用,更加凝固了封建土地听有制。尽管发生大规模的农民战争,这种封建社会仍能够延续下
4、去。基于这一原因,它就不像欧洲和日本的纯粹封建社会那样,以庄园土地制为基础,有土地就一定有特权,没有特权就没有土地。反之,在中国则“田不在官而在民”,商人、农民都可以买地,甚至社会最下层的贱民,只要有钱也可以买地,这显示身分制与经济权有相对分离的现象。————————①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95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明清时代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后期,由于生产力发展和阶级斗争形势的不同,这给予土地所有形式存在着若干的差异。一般言之,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主要有下列三种所有形式:一,皇帝所有;二、贵族所有(包括官
5、僚、寺院以及低层的绅士在内);三、一般地主所有(包括商人地主、乡族地主)。这个所有形式是体现着中国后期封建社会里土地权力、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综合体。三者之中,却又时在变化中,如低层士绅地士和一般地主之间即有交叉的关系。这是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的历史特点所构成的。此时虽还残留着一部分的国有土地,如屯田、禄田等。在这些土地中曾体现出地租与课税合一的某些特点,但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和中央政府权力的松弛,这一部分土地又逐渐地私有化起来,而归并于地主所有或贵族所有之内。并因中国村社残余的长期留存,个人财产私有制发展得很不成熟,还有亲邻先买权。是以
6、在这种复杂的历史条件下,这几种土地所有形式,既各有区别,而又多纠缠在一起,不易分开。因为它的本质都是私有制——加上中国的地主经济、官僚政治以及其他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又有秩序井然的贵族等级制和世代传袭的独立庄园诸特点,这就影响到皇帝所有、贵族所有既有领主制的某些特点,而又不尽完全相同。中国地主在其土地内没有不输不入权,他们对于农民的统治不似领主制那么直接,而是通过各级官府进行管理;就是封建割据性较强的少数民族地区,中央专制政府也还不许土官亲民管事。同样的,在贵族土地中,有的地租和课税合一,有的则两者截然分开,有的获得优免田赋,有的则没有这种特权,在
7、带有地租与课税合一的国有地中,又摻杂着私有制的成分。至于一般非身分性的地主,则因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和土地权力三者的紧密结合,既存在着经济权与政治权相对分离的特征,但又无碍于地主私设公堂、打私杖、追比农民的权力。而且这班非身分性的地主,又常转向身分性地主的道路前进。这些情况,都影响作为土地附属物的农民——农奴对于地主和国家负担的差异。是以三者之间,既有互相抱合、勾结的一面,而又有互相矛盾、兼并的一面,所以其中上升下降的现象,时在变化中。总之,不管是那一种土地所有形式,在他们内部很可能出现某些矛盾,但对于直接生产者的农民,都是露骨的表现出中世纪式
8、的野蛮性和强制性,造成地主经济本身的特点。在明清地主经济里,不问他们是身分性的地主或非身分性的地主,都是一种掠夺性的经济。他们靠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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