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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结果法定的行政机关主体名称:密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9项;3、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国发[1983])98号)第四、第五、第六项;4、《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六条第一款;5、《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第九条第二款。6、《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
2、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修改后的第150号)第四条;7、《密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密政办发[2001]123号)。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密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依据序号依据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月1日2《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1年5月26日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1983年12月27日4《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5月1日5《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7年1
3、月1日6《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005年1月1日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条款清理结果密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共18项)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
4、theBank'scredit7一、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十四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可以按下列规定并处罚款:(一)应建未建面积不到500平方米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二)应建未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到10
5、00平方米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三)应建未建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修建人防工程的,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二、修建人民防空工程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
6、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2、《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3、《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致使人防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7、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三、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2、《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侵占人防工程的,由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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