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

ID:16970732

大小:26.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26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_第1页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_第2页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_第3页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_第4页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9月27日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2013年8月28日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制定,201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提高用水效率,保

2、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节约利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本条例所称水资源节约,是指采取科学合理的行政、经济、技术措施,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杜绝水资源浪费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利用,是指采取科学技术手段,有效利用再生水(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活动。第三条水资源节约利用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综合利用、提高效率的原则。loanappr

3、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7—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节约利用工作的领导,将水资源节约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财政投

4、入,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第五条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水资源节约利用政策、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二)组织实施计划用水工作;(三)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四)指导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五)指导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水资源节约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

5、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商务、财政、教育、文化广电新闻、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相关管理工作。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资源节约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水资源节约利用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水资源节约利用的公益宣传;学校开展的环境保护教育课程应当包含水资源节约利用的内容。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在水资源节约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节约

6、用水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显著成效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政策优惠和经费补助。第二章水资源节约第九条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7—市、县级

7、市、区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分解指标,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核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并下达至取用水户。第十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用水户,应当按照规定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取用水,并缴纳水资源费。但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家庭生活少量取水等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形除外。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取水许可,自受理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应当暂停

8、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水量。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应当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水量。第十一条取用水户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取用水计划取用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取用水量的,应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