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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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号15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

2、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超过公路和公路桥梁、隧道、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任意通行。必须通行的,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发给通行证。……”责任主体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依法按程序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解答说明情况或者告知理由和依据。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和依据。

3、3.决定责任:依法按程序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和依据。4.事后监管责任:实施公路巡查中,开展对运载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2--22660038内江市公路路

4、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号16-1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3.《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必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在国道、省道或二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上接道的应向

5、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缴纳接道费。”责任主体市路政支队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应当公示提交的材料种类和名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解答申请相关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审查责任:行审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事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依法按程序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组织直属大队、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征求意见。向支队书面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告。将全案材料报支队审核。经审查不予受理的,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其理由和依据。3.

6、决定责任:支队对行审科上报的全案材料和处理建议意见报告予以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执行决定,再由行审科按照支队作岀的执行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许可文书。4.事后监管责任:支队建立规范实施路政许可行为规定,明确许可程序、职责,落实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实施路政许可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对被许可事项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加强后续常年管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

7、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2--22660038内江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责任清单序号16-2权力类型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

8、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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