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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瑞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瑞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第一条 为完善瑞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在职、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2、本办法适用于瑞安市范围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以下简称“住院统筹”)的下列单位和个人:(一)各类企业、事业(不含全额拨款)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二)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从本办法实施之月起,自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并从当月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参加门诊统筹,门诊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下列规定共同缴纳:(一)用
3、人单位以当月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3.5%,按月缴纳。(二)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的2%,由参保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第五条 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
4、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门诊统筹,门诊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按瑞安市规定缴费工资的5.5%,按月缴纳。第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住院统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门诊统筹。本办法实施后新参保的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同时参加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第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参加住院统筹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再缴
5、纳门诊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已中断参保的人员除外)。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但未参加或已中断享受住院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参加或重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统筹的,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或本人按当年瑞安市规定的缴费工资的3.5%一次性缴纳,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一次性缴费年限计算标准为:70周岁(含)以下的,按实际年龄计算至75周岁;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门诊医疗保险
6、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按当年瑞安市规定缴费工资(同住院统筹)的3.5%一次性补足20年,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改制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门诊医疗包干费仍按原渠道支出。本办法实施后改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前已退休、退职的,不再缴纳门诊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未参加住院统筹的参照第八条执行);在本办法实施后退休、退职的,门诊和住院统筹医疗保险费同时由用人单位按当年瑞安市规定缴费工资的3.5%和6%分别一次性补足
7、20年后,方可终身享受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待遇;门诊医疗包干费不再计提发放。第十一条 离休、建国前老工人、省级以上劳模、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等四类人员门诊医疗按原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门诊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门诊统筹基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统筹使用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解决,由市财政统一划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第十三条 个人账户按照下列规定划建:(一)在职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2%缴纳的门诊医疗保险费全部按实
8、计入个人账户。(二)根据不同年龄段,按当年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从门诊统筹基金中划入个人账户(2010年度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建基数按1590元计算)。具体比例为:1.45周岁以下的,按1%划入;2.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退职)前的,按1.3%划入;3.退休(退职)后至70周岁以下的,按2%划入;4.70周岁(含)以上的,按2.3%划入。第十四条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建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和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应由门诊统筹基金负担部分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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