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

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

ID:1693487

大小:39.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1-13

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_第1页
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_第2页
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_第3页
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_第4页
资源描述:

《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合同号:2017-分界工区出让方: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国有林场伐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公开拍卖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乙方获得本次伐区活立木转让拍卖竞得权。为明确伐区内林木所有权和木材生产经营权、销售收益等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条款如下:一、伐区地点、四至界址和目的树种伐区地点为甲方分界工区71-2、71-3、61-0、70-2、62-0小

2、班,面积约812亩,四至界址以甲方事先划定为准(详见附图),目的树种为桉树。二、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1、伐区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2、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即:第一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2017年--月--日前),乙方交付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万)(含拍卖保证金)]到甲方指定代收帐户(账号:80020000006105000开户行:广东高要农商行牌坊支行,开户名: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下同)。4第二期:乙方必须在2017

3、年5月20日前交付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的40%即---万肆仟元整(¥----万)给甲方。第三期:当乙方采伐面积达到60%时,或未达到该采伐面积,最迟于2017年6月30日前,必须交清所有的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给甲方。3、拍卖保证金10万元自动转为交易价款。4、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合同定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定金与第一期价款同时交纳。三、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收取活立木转让价款和合同定金,并开具有效票据给乙方。(2)对伐区和木材运输依法进行监督

4、管理,同时为乙方木材生产经营提供应有的服务,协调通往伐区现有的林区道路经营期间正常使用,协助维护林区治安。(3)甲方根据实际出材向乙方提供省内木材运输放行证,木材调销时由甲方派出检尺员逐车检尺后开具木材运输放行证,甲方按整个伐区实际出材数量开具木材运输放行证。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与甲方委托的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当天内与甲方签订《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和合同定金,则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获得伐区内林木的所有权、木材生产经营权和木材销售收益权,并承担经营风险和生产

5、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4(2)乙方因木材生产经营需要开路的,须与甲方共同协商规划,开路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木材生产作业中要确保林区道路畅通。(3)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活立木转让价款和合同定金。(4)到甲方派出所办理伐区作业人员的有关管理手续。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做好护林防火、安全生产和林区治安工作,否则,承担相关责任。(5)不得利用甲方发放的省内木材运输放行证放行非中标木材,依法执行木材凭证运输。乙方必须在2017年5月30日采伐面积达到50%、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砍伐完毕(木材

6、集中堆放不影响造林),将采伐迹地即伐区交回甲方管理、在2017年7月30日前全部清山完毕。(7)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允许的工具(采用弯把锯或油锯)来进行采伐作业。采伐时注意保持同一面山场采伐进度一致,并避免伐根撕裂,伐根高度控制在5厘米内为宜。(8)在甲方伐区伐木时,必须要在该伐区的伐根长出萌芽条之前,把砍下的木材全部运到山下或路边。四、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活立木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交的款项、已采伐的木材和收回伐区。2、乙方必须按时将伐区交回甲方,否则,每拖延一天补偿

7、甲方100元,最多不能拖延15天。反之,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100元,最多奖励15天,超过规定时间的(即2017年7月30日),甲方将收回伐区活立木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43、乙方超越界址砍伐林木,按盗伐论处。乙方不按规定采运木材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不准砍伐甲方火线的荷木树和油茶树,否则,按盗伐论处。5、合同履行完毕,如乙方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以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如数退回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否则,没收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6、甲方无故收回伐区内林木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必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五、其他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因生产需要在采伐迹地内开设炼山防火线和道路等营林生产设施的,乙方不得无理阻挠。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签订后即生效。甲方:肇庆市国有北岭山林场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