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技局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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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科技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主体2一、法定行政机关2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三、受委托执法组织4第二部分行政执法依据5第三部分行政许可7南京市地震局行政许可(1项)7第四部分行政处罚8南京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共10项)8南京市地震局行政处罚(共27项)12第五部分其他行政行为29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共9项)29南京市地震局(共7项)34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

2、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9第一部分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行政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八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条第二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第三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三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6、《国家科

3、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七条第一款7、《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8、《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第四条第一款9、《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二款10、《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条第二款11、《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六条12、《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条、第十条13、《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五条14、《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第五条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

4、.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915、《南京市加速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南京市地震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

5、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3、《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ofwor

6、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5、《地震预

7、报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地震预测工作。”6、《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条第二、三款“市、县(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县级以上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7、《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观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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