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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的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行政〔2014〕52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现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差旅费管理规定通知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办公室2014年6月25日印发-9-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正常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10号),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温州市城区(含市辖区,下同)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
2、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第三条各部门(分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经批准开展确有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均不得委托旅行社等社会中介机构承办。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出差
3、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9-交通工具级 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正、副厅级领导、正高职称及相当职级人员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
4、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9-第十条教职工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出差人员在省内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浙江住宿费限额标准。第十一条正高职称参照厅级住宿标准,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可一人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应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的,其单数人员可一人住一个标准间。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
5、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出差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如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伙食费。第十五条教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见附件1)。省内出差,凭餐饮发票在财政部公布的浙江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无餐饮发票的,按每人每天30元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第五章公杂费第十六条公杂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和打印、复印、传真、寄送等费用。第十七条-9-教职工出差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6、。省外出差,按每人每天80元补助标准,包干使用。省内出差,凭市内交通等公杂费发票在每人每天60元限额内据实报销;无公杂费发票的,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标准,包干使用。参加会议和各种培训学习班期间,不予报销公杂费,但在途期间按本规定报销公杂费。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交通费用。第六章报销管理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
7、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出差人员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住宿费发票和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报销伙食补助费,减半报销公杂费。教职工当天来回的,凭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可报销伙食补助费,减半报销公杂费。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须提供“-9-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报销单(见附件2)”,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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