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农牧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彭阳县农牧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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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阳县农牧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序号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备注项目子项1对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行政征收拟进驻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行政征收拟进驻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行政确认拟进驻4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补助、抚恤的给付行政给付拟进驻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其他类别未进驻6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备案)其他类别未进驻7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备案(备案)其他类别未进驻8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其他类别未进驻9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实行备案其他类别未进驻10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其他类别未进驻11草原

2、等级评定其他类别未进驻12对因扑杀动物给饲养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补偿;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已经证实的损失补偿其他类别未进驻13对处理重大动物疫情中征集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补偿其他类别未进驻14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人员补助其他类别未进驻15科技金融专项补贴其他类别未进驻141-1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信息表事项名称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事项编码事项类别非行政审批职权类型行政征收办理类型承诺件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否办理主体彭阳县农牧局申请主体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占用和使用;2.符合县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有明确的草原地点(四至界线)、使用面积和期限;3.对生态环境、畜牧业生产及农牧民生活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占用或使用的草原应征得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同意,如占用已承包经营草原的还应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达成补偿协议;5.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具有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6.占用或使用的总面积15公顷以下;7.申请材料齐全、真实,使用由农业部统一的《草原征占用申请表》样式;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数量限制无法律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因建设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4、。草原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用于恢复草原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14申报材料1.占用或使用的草原应征得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同意,如占用已承包经营草原的还应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达成补偿协议;2.临时占用草原的,应提供恢复草原植被的方案;3.占用或使用的草原总面积(附GPS坐标图);4.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服务表格《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申请表》收费依据和标准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9号)法定期限20个工

5、作日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审核时间)特殊环节现场勘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年审或年检无事项公示宁夏政务服务网、彭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办理地点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农牧局窗口联系电话0954-7010665监督电话0954-7012359、7012589办理查询申请人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农牧局窗口电话手机APP客户端、彭阳县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进程。在线办理链接141-2草原植被恢复

6、费征收办理流程程序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办结时限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农牧局窗口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审查彭阳县草原管理站对受理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建议。自窗口受理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彭阳县草原管理站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提出意见、建议,并送至分管领导。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农牧局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批示。自窗口受理后第4个工作日完成决定农牧局在4个工作日内决定。自窗口受理后第8个工作日

7、完成送达政务服务大厅农牧局窗口对符合征收条件的征收恢复费;对不符合征收条件的发放《不予征收通知书》。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备注1.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8个工作日。142-1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信息表事项名称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事项编码事项类别职权类型行政征收办理类型承诺件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否办理主体彭阳县农牧局申请主体征收、征用或者使用渔业资源的单位或个人申请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县级渔业保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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