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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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有形的或无形的)投放于某种对象或其他单位,以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为。投资形式包括建设、改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项目投资,资产置换与收购、兼并与设立公司,以及出资于其他公司等股权投资。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集团公司全资、直属和控股公司。第二章投资方向与

2、范围第四条坚持以电源为主、多元发展的原则,主要投资于电力项目,也可以适当投资于与电力关联的非电力项目。所有投资行为,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不投资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第五条电力投资项目应选择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近期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电源项目。第六条非电力项目投资主要指与电力关联密切的上游和下游产业,包括煤炭、天然气、发电设备、高新技术、环保产业、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和运输等企业。第三章资金筹集第七条投资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按照国

3、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投资项目资本金的主要来源有:公司收益:折旧:按规定程序盘活存量资产取得的产权交易收入;经国家批准发行股票、长期债券;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第四章投资管理机构第九条集团公司设立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对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并为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审批建议。第十条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和投资的领导兼任,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计划发展部、财务产权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市场营销部、工程建设部、科技环保部、综合开发部、监察审计部等部门主要

4、负责人组成。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投资计划。(二)审议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他专业计划。(三)审议集团公司拟投资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的电源项目。(四)审议限额以上电源技术改造项目和限额以上非电力项目。(五)审议集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兼并与收购、资本运作方案。(六)审议集团公司重大直接融资方案。(七)审议集团公司对境外投资的项目。(八)审议集团公司认为应由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5、在计划发展部,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编制和汇总集团公司拟投资的新建、扩建、限额以上技术改造电力项目,限额以上非电力项目,小型基建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及集团公司重大直接融资、资产重组、公司兼并与收购、资本运作方案。(二)编制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调整计划建议。(三)负责整理汇总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组会决定。(四)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党组会审定的重大投资事项,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析。(五)负责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相应设立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

6、提出本企业年度综合计划和拟投资项目的建议,报集团公司。第五章投资管理程序及审批第十四条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电力市场需求情况,选定集团公司拟投资项目,编写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五条新建、扩建电源项目,按以下程序管理:(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拟投资项目建议,经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后,即开展前期工作和组建项目筹建处。(二)项目单位(或筹建处)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并经审查通过后,编写项目建议书上报集团公司及省(自治区、直辖

7、市)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上报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三)项目单位(或筹建处)根据集团公司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四)项目单位(或筹建处)根据集团公司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落实新开工条件,提出开工申请上报集团公司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根据新开工条件落实情况,上报开工报告。(五)国家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正式批复项目建议书后,由项目单位(或筹建处)与投资方协商,成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8、六条电源技术改造项目,按以下程序管理:(一)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需集团公司出资本金200万元以上的电源技术改造项目为限额以上电源技术改造项目(简称限上技改项目)。1.限上技改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或技术改造方案,报集团公司。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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