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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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5〕28号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遴选、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科带头人,在学校重点建设与发展的学科中形成一批创新团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实施求是特聘教授岗位制度。  一、岗位设置  1.求是特聘教授岗位设置范围包括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  2.求是特聘教授岗位设置需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相结合,与学校重点建设与发展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国家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省重点扶植学科和学校重点发展

2、学科。  3.每年择优选聘20名左右,其中引进人才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力争五年形成百人规模。  二、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制订学科发展规划,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研究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3.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著书立说,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影响的文章,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

3、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三、人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学校总体要求自然科学类45周岁以下者、人文社会科学类50周岁以下者不少于三分之二)。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在海外知名公司研究部门任资深研究员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了解和把握所在学科的发展方向,潜心学术研究,建立了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和学

4、术理论,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探索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受聘者全职在岗工作,其中海外受聘者每年须在浙江大学工作9个月以上。  四、聘任程序  由学校统一发布招聘信息,面向校内外、海内外公开招聘选拔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各有关学科应根据聘任条件,积极物色、推荐本学科优秀中青年学者。  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或学科推荐;  2.学院在充分听取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由学院院务会议择

5、优确定初选人员;  3.初选人员由学院送校内外7名以上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含海外著名的同行专家)不少于一半;属于自然科学类的,聘请的评审专家中院士或海外著名专家应不少于一半;  4.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对初选人员进行评议,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  5.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以投票形式确定人选(得票数应达到会评审专家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  求是特聘教授申报、推荐与评审的时间安排与长江学者申报同步进行。  五、个人提供材料  1.填写《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可在人事

6、部主页下载)  2.个人简历(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简历应包括所从事过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如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有关内容(可附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著、论文若干篇)。  3.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其取得的重要学术成就。  六、聘期与考核  求是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一般为四年一期。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两年后采用述职报告的形式,由受聘者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四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对受聘者聘期内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与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

7、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者可以续聘,但在聘期内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七、待遇  1.求是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浙江大学同类教授工资、业绩津贴、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另享受由我校提供的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岗位津贴。  2.学校为引进的求是特聘教授提供学科建设经费:实验理科、工科、农科、医科等每人200万元,非实验理科、经管、人文社科每人50万元,本校教师由学院、学科予以配套支持。  3.优先安排办公与实验用房,配备工作助手和行政秘书等,费用可在学校资助经费的10%以内支出。  4.引进人才还可享

8、受60万元人民币的住房货币化津贴(10年内分期发给),学校协助安排配偶合适的工作。  5.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长江学者人才项目。  八、本文由人事部负责解释。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浙大发人〔2003〕29号文同时废止。                          浙江大学                        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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