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

ID:16469617

大小:29.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8-10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_第1页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_第2页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_第3页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_第4页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分析与启示团髓中国对进口光钎征收辰倾销耐的一张剑何海燕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从1997年l2月对进口新闻纸发起首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截止2009年8月,中国共对来自25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56起.从这些案例中研究中国征收反倾销税案例及其启示,对我国未来反倾销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就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这一案件进行分析,从中得到启示.一,案例综述我国的光纤产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与国外几乎同时起步.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从英国,法国等国家

2、引进光纤制造设备,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形成配套发展.进入2O世纪90年代,由于我国通信业务量的高速发展,光纤市场需求量快速增加,与此同时,我国以合资形式引进技术,开放市场,相继建立了长飞,朗讯等几个大型光纤(光缆)生产企业,并于2002年基本形成了我国的光纤产业群体,且具备相当的生产能力.截至2002年,我国已有lO家光纤生产企业,光纤的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1600万芯公里/年以上,能够满足国内光纤的需求,国产光纤质量己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但是,2000年底以来,随着网络经济泡沫的破灭以及全球经济不景气

3、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球宽带网络的应用骤然降温,许多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企业纷纷倒闭,随之而来的世界性经济滞胀使国际市场上光纤需求在2OO1年逐渐出现过剩.2001年下半年,受中国电信拆分的影响,国内光纤市场需求进一步减少,给国内光纤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光纤的生产厂商为了消化其过剩的产能,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以及不公平的贸易做法,继续扩大和占领中国市场.2000.2003年,国外光纤企业向中国市场大量低价倾销其光纤产品,占据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阻碍了我国光纤产业的发展.2003年5

4、月7目,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正式提交了针对美日韩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企业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为消除被控倾销产品对我国光纤产业所造成的损害,保护我国光纤产业的发展,2003年7月1日商务部立案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6月16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做出反倾销初裁.2005年1月1日商务部就进口光纤反倾销案做出了肯定性最终裁决:美国康宁公司终裁倾销幅度确定为1.51%,

5、属于微量倾销幅度,被免于征收反倾销税;韩国涉案公司被征收7%一46%不等的反倾销税;所有日本涉案公司被征收46%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本文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反倾销实施效果评估体系与方法研究"资助(项目编号:70873007).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光纤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为我国光纤产业赢得了发展时间与机会,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倾销给我国光纤产业带来的损害

6、.二,中国对进口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例操作(一)对进口光纤立案调查商务部于20o3年5月7日正式收到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国内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损害及损害程度,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

7、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书面征求了国内光纤产业对此次反倾销申请的意见.根据审查结果,商务部决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对国内产业冱的损害进行调查和确定.本案通常情况下在一年内结束,即于2004年7月1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8个月.(二)倾销与损害调查

8、200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立案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各有关利害关系方.根据公告要求,国外生产厂商在20天之内向调查机构登记应诉.2003年7月28日,调查机关向已知的,报名应诉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发出了反倾销调查问卷,并要求其在37天内按规定提交准确,完整的答卷.在该期间内,部分应诉公司在问卷规定的期限内向调查机关申请延期递交答卷并陈述了相关理由.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申请公司的延期要求.调查机关对上述应诉公司提交的答卷进行了初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