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ID:16467193

大小:31.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10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_第1页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_第2页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_第3页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_第4页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_第5页
资源描述:

《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商品房住宅小区产权归属论文  近年来,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颇具争议,不断衍生出各种形式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就在有关停车位的买卖、租赁、使用、收费的纷争凸现,各方利害关系当事人各执一端,众说纷纭。官员、专家、学者对此类问题亦见解不一,似是而非,令人困惑。笔者试图在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分析和研究有关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的特征、商品房

2、住宅小区房地产权的产权登记等过程,探讨和研究深圳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一、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房地产权的法律规定和特征  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房地产的法律规范构成了现行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的法律制度涵盖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开发和转让、房地产行政管理五大方面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部公布的《城

3、市房屋产权产籍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规定,1994年9月实施的《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细则》第一条第款第2项、第一条第款的规定,1999年7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的规定,人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现行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的特征:  只有具备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才有可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盖建筑物不可分离的法律规范是强制性的。  房地产权是土地使

4、用权与土地上盖建筑物所有权合二为一的法律权利。  在二级市场转让房地产时,不允许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分割。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或房地产权经国家机关法定登记后,其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权利才得于确认和保护。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可以分别登记,亦可合二为一登记。分别登记时,财产权利人分别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登记时,财产权利人取得《房地产证》。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是当事人房地产财产权利的法律凭证。  笔者认为,上述的法律规定和特征明确了房地产财产权利的以下几个问题:  在形式要件上,只

5、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证》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产权。在实质要件上,只有取得有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产权。  只有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才可以取得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  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要依法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并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对于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由于其没有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因此,无须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其初始登记时的法律权利依附于具有房地产权的建筑物,不能单独取得《房地产证》,其法律权利完全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是计算建筑容积

6、率建筑物的从物。  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建筑物的房地产权利完全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其不能单独地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中分离或分割。否则,将违反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经典的“物权”理论,可以认为: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或建筑面积是“主物”,而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或建筑面积是“从物”。从物的法律权利依附于主物之中。主物转移,从物随之转移,主物与从物不可分离。从物依然具有与主物相互联系的、可分割的使用、占有、收益的三项法律权利。  在二级房地产市场首次转让房地产时,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违反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7、,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当然可以在《买卖合同》中作出如下的约定:主物和从物所有权转移给业主后,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三项法律权利由房地产发展商享有。  但是,必须指出,上述的约定只是一项债权约定,而非是一项财产所有权转移的确认,从物的所有权仍然依附于主物而属于业主。  二、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房屋单元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  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取得法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法律文件后,房地产开发商将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房地产初始登记。理论上,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宜按如下原则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  明确计算容积

8、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除商关系,以确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