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三

ID:16439907

大小:22.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0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三_第1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三_第2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三_第3页
资源描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案例3】肖先勇、肖过房兄弟通过他人得知,国家一级保护珍贵树木南方红豆杉木质优良,在福建省沿海各县售价很高,想到本地就有此木,遂起意非法采伐南方红豆杉出卖获利。1997年9月至1999年8月4日,被告人肖先勇在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有关采伐手续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雇请民工先后四次非法采伐国家一级保护珍贵树木南方红豆杉11株。尔后,采取雇请邮政车装运并以假路单通行以及用西瓜伪装装运等手段,分三次将红豆杉方料、原木运到福建省仙游县、惠安县出卖。其中,1999年5月31日,当肖先勇等人非法雇请邮政车以假路单通行的手

2、法将红豆杉运往福建出卖的途中,被瑞金市黄沙木材检查站查获,当场扣押红豆杉4.237立方米。肖先勇等人将非法采伐的南方红豆杉出卖后共获利13500元,肖先勇从中分得赃款1200元。1997年7月,被告人肖过房也雇请民工非法采伐国家一级保护珍贵树木南方红豆杉2株。尔后也采取雇请邮政车装运以假路单通行的手段,分三次将红豆杉方料运往福建省仙游县、惠安县出卖,共获利333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肖先勇、肖过房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违反森林法规,明知南方红豆杉为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而非法采伐,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问题】

3、1、试析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区别。2、构成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是否有数额标准问题?3、肖先勇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发生于1997年9月至1999年8月,先后作案四次,跨越新旧刑法,应如何适用刑法?4、肖过房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的行为于1997年7月,而2000年4月受审,又如何适用刑法?1.试析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区别。第344条【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

4、,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45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

5、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以上为《刑法》所规定的内容。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罪是《刑法》分别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罪,属并列关系。两者的犯罪构成要件基本相同,所谓非法采伐也就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许可的盗伐或滥伐。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①其主要区别就是犯罪的对象不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而盗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则

6、是珍贵树木以外的其他林木。②两罪要求的主观意识不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珍贵树木而非法采伐,如果主观上不明知是珍贵树木而非法采伐,则不构成本罪,应按盗伐、滥伐林木罪处罚。③在定罪要件上,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不要求数额较大,只要有该犯罪行为即构成该罪;而盗伐、滥伐林木罪则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该罪。本案涉及的南方红豆杉属于一级珍贵树种。同时,本案两被告人明知南方红豆杉是国家珍贵树种而非法采伐,法院以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定罪处罚是正确的。2、构成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是否有数额标准问题?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来

7、看,构成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目前也无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此作出规定。从法条文义上来理解是“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即构成犯罪。①”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有关法规,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森林法规定:“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②”“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是指采用剥皮、砍枝、取脂等方式使珍

8、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死亡或者影响其正常生长。③“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的行为。本条规定了两档刑罚,只要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行为的,即处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