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ID:16405777

大小:48.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09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_第1页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_第2页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_第3页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_第4页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版)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四、受理机构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五、决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的住所是指社会团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得与

2、其他单位合署办公,社会团体对新住所具有使用权);(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八、禁止性要求(1)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2)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序号材料名称材料类型原件数复印件来源渠道决定依据及描述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纸质件3申请人按示范文本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2

3、变更登记书面申请纸质件3申请人提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3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如业务主管单位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需提供同意变更文件)纸质件12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纸质件3申请人提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5新住所的产权和使用权证明(住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住所为其他法人、自然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协议证书及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住所为租用的,

5、提供租用协议及住所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纸质件12申请人提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6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纸质件1申请人提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

6、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十、申请接收1.窗口接收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2.网上接收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cq.gov.cn/icity/public/index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十二、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日承诺办结

7、时限:20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十六、结果送达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