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36147
大小:3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11-12
《珠海市斗门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珠海市斗门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执行《珠海市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倍增目标指标分解》任务要求,增强我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我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2016年起,每年区财政统筹安排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扶持措施。第二章申报条件和程序第三条申报条件。适用本办法的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除外)须商事登记在珠海市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斗门区税务部
2、门办理汇算清缴,并符合项目申报通知的申请条件。第四条申报程序。每年区财政预算下达后,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外发布项目申报通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助项目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联合上报区政府批准;经区政府批准后,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办理相关手续并拔付经费到扶持企业。第三章资助项目和额度第五条支持各类研发机构建设。对新组建(认定)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公共技术平台(新型研发机构除外),按国家级200万元、省
3、级60万元、市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初次纳入省级、市级培育计划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研发机构获得多级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以最高等级进行资助。若下一等级已获认定并取得资助的,扣除已获奖补资金后再给予差额资助。对每年通过市考核并获得市财政科技仪器、设备、软件补贴或公共服务补贴的新型研发机构,区财政按照1:0.5的比例予以配套。第六条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包括重新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即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按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包
4、括重新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网上申报,获得省科技厅受理并成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申报企业3万元、2万元的经费补贴。第七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以及市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第八条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企业每通过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资助2000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4万元。第九条鼓励企业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每件资助1万元;
5、对企业获得美国、日本、欧盟或其他欧洲国家的发明专利证书,每件资助3万元,其他国家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在两个及以上国家授予专利权的,仅对两个国家专利进行资助;对企业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每件资助2000元。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十条奖励知识产权先进企业。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金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件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件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同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申请量排名,对第一至三名、第四至六名、第七至十名的企业分别给予1
6、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第十一条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认证(简称:贯标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第十二条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第十三条配套科技进步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如承担项目的我区企业为第一完成单位,
7、按项目所获奖金金额的60%给予奖励;如承担项目的我区企业为合作单位,按项目所获奖金金额的30%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按1:1比例进行配套奖励。第十四条扶持孵化器发展。具体奖励办法参见《斗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对有营业资质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纪录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自2015年1月1日起,每年在我区签订服务协议的企业达五家及以上的,经辅导的企业成功通过高企认定、高企培育、贯标认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技术
8、创新平台认定的,按国家级3000元、省级2000元、市级1000元的资助级别,每项相应给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资助。单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年度总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第十六条对我区引进的重点科技企业或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