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

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

ID:16351417

大小:37.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09

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_第1页
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_第2页
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_第3页
资源描述:

《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创业扶持政策分类表注:*为静安区级政策,**为静安区扶持青年创业政策,无*为市级政策。扶持类别现有政策政策出处及文号核心内容资金扶持开业贷款担保关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就发(2005)30号】担保对象: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负责人、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的劳动密集型的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担保期限一般为3年。开业贷款贴息根据组织安置人员情况,按实际的支付的银行利息给予贴息,但每人每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2000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开业贷款贴息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2、【静促就(2008)1号】本区获取开业贷款的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按本市开业贷款贴息政策享受贴息后,还可以市级贴息金额为基准,等额享受区促进就业资金的补贴(但以实际支付利息为限)。**青年业主贷款贴息区级补贴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静促就(2008)1号】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业主享受市开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后,还可以实际支付利息为限度享受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补贴。微量开业担保贷款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就开(2007)13号】初创阶段的担保额度为3000元~8000元,期限为3~18个月;发展阶段的

3、担保额度为1~3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为3年。*静安户籍自主创业者贷款贴息、贴租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静促就(2008)1号】自主创业的静安户籍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的贷款贴息、贴租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静安户籍青年创业开办费资助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静促就(2008)1号】静安户籍的青年实施科技、创意类和符合本区倡导发展项目创业的,在其创业初期组织开业指导专家提供项目论证等方面的创业指导,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给予开办费资助。场地扶持开业园区关于开业园区享受房租补贴的操作意见【沪就失(20

4、05)109号】房租补贴金额根据组织当年实际吸纳三类人员数和人均房租确定,但年度人均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自主创业者房租补贴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就开(2007)13号】经营场地房租补贴以当年自主创业者实际支付的经营场地租金为准,以自主创业者为单位(家庭共同创业为一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3*房租补贴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静促就(2008)1号】优化现有园区的用房布局,吸引静安户籍创业者新开办的小企业入驻开业园区(包括从非正规组织转制的新办

5、小企业),享受市、区相关的房租补贴政策。创业者当年在本区范围内开办的中小企业,当年吸纳静安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就业,可按人数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的房租补贴。**静安户籍青年房租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静促就(2008)1号】静安区户籍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业主在静安开业园区可优先租借办公经营场地,可以同时享受房租补贴和开业贷款利息补贴。税收扶持税费减免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法(2006)38号】企业减免税4800元/人(服务、商贸企业、

6、劳服中的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加工性质企业;查帐征收税收方式、当年新招用三类人员、合同1年以上、缴纳社保费);当年度申办的个体户减免税8000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沪委(2003)5号】给予享受3年内免缴除社会保险费外的一切地方税费。社保扶持社保优惠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若干意见》有关内容的通知【沪劳保就发(2003)34号】给予享受3年内社会保险费优惠。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11号】大龄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月给予所

7、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商贸、服务型企业关于对本市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就发(2008)15号】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本市商贸、服务型企业,招用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减免税收期限内,可申请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社保补贴2008年静安区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静促就(2008)1号】静安户籍的失业人员中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性和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女性,办理自谋职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

8、受市有关社会保险费补贴,对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可同时享受由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的社会保险费补贴。3创业者当年在本区范围内开办的中小企业可按照录用本区失业、协保人员情况申请相应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探索将本区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中的静安户籍从业人员逐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