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

ID:16327929

大小:111.0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8-08-09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_第1页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_第2页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_第3页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_第4页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0年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规范权力运行目录一、现行权力运行制度1、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2、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审批制度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制度4、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制度5、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广告片审批制度二、相关配套制度1、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2、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3、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包括决策公开制度、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内部公开制度)4、绩效评估制度5、规范权力查究问责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行政

2、执法责任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承办人王菊兰、承办人林月娥。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教徒培训班前,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三、审批(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批准:1、有明确的办班培训宗旨有培训计划;2、培训班规模、时间安排、地点选择恰当有具备一定宗教学识的宗教教职人员;3、教学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宗教教义的要求培

3、训人数不得超过举办场所的容纳规模;4、参训和授课人员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培训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5、有合法的经济来源四、所需材料应向我局提交下列三项纸介质材料:1、申请书,内容包括举办理由以及相关内容;2、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参加培训的宗教教职人员或教徒人数、师资情况、培训地点、时间、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措施等;3、其他有关材料等。五、办理程序1、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

4、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县民宗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呈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2、审查与决定:承办人审查并起草审批意见后,呈报分管副局长签批,分管副局长无法签批,由局长签批或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签批。六、审批时限我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七、监督检查   执行《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八、责任追究执行《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附件: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审批项目流程图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徒培训班备

5、案流程图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备案申请申请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交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告知诉权办公室受理(1日)办公室审查(6日)分管领导审批(2日)不予备案(1日)备案(1日)申请人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人:承办人王菊兰、承办人林月娥。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八条规定:“成立、变更和注销宗教团体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三、审批(办理)条件1、申请成立宗教团体符合以下

6、条件和标准的应予批准:(1)有团体名称、办公地址和负责人;(2)有不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章程;(3)有合法的经济来源;(4)有可考证、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5)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2、申请变更、注销宗教团体符合以下条件和标准的应予批准:(1)完成宗教团体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4)由于其它原因中止的。四、所需材料申请成立全县性宗教团体应向我局提交下列五项纸介质材料:1、本宗教的主要经典(书目)/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材料;2、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名单;3、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

7、明;4、与其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5、合法的经济来源说明申请变更、注销宗教团体应向我局提交下列五项纸介质材料:1、宗教团体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会章的申请报告;2、加盖会章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的会议纪要;3、登记管理机构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记报告;4、资产清算报告;5、需要说明的材料。五、办理程序1、受理: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