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

ID:16289819

大小:199.0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8-08-09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_第1页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_第2页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_第3页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_第4页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法-根据司法考试整理第一章渊源与效力国际法渊源,1国际条约、只约束缔约国;2国际习惯,a的国际法主体。bc构成要素,物质因素【行为实践】、心里因素【被各国认为具有法拘束力】。3一般法原则,a的b补充、辅助地位。c各国法。4不属于渊源的,国际司法,国际。可成为一般法原则的来源。习惯存在的证明,是实践的产物,从主体的,包括1国家间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2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3国内立法司法行政实践。第二节国际法效力强制力,通过国家本身来实现。效力体现,1与国内法关系,国内法不能改变国际法原则规则,国际法也不具体关于国内法2我国实践,a、优先适用,b转化适用(部分IP条约,),

2、(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条约)第三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主权平等,对内最高、对外独立、自卫权,领土完整。2不干涉内政,发生在境外境内无关,是国内管辖的。3不使用武力或威胁,除外情形:自卫行动、制度下的。4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并不禁止一切武力,5民族自决,非殖民统治下的须原则,“殖民”统治下该民族建立独立国家。6原则,第二章国际法责任第一节国际法主体一、国家A国家构成要素,①定居居民,②确定领土,③有效统治的政府,。与叛乱组织的区别B国家主权豁免,(法院管辖、执行管辖),不受他国国内法管辖。限制豁免理论,将国家行为分为管理行为(主权行为,可放弃),(没有豁免)。2004年《财产

3、管辖豁免公约》,私法主体的商业行为纠纷,1商业交易,2雇佣合同3,4财产所有占有使用5,IP,6,公司或集体机构7。放弃豁免(自愿、特定【】、明确【明示、默示】)1、明示的,2、),派代表出庭不一定是放弃,如为抗议或生命享有管辖豁免权。放弃管辖豁免,放弃豁免(包括查封、扣押、强制执行)。28C国际法上的。属法承认,。主体,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对象,新国家、新政府、。新国家承认,领土变动;新政府承认,领土未变,视为对旧政府的撤销。承认的方式,明示承认,默示承认1、建议正式外交关系,为标志。2、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3、正式接受领事,4、投票支持仅有国家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

4、为。D国际法上的继承,1条约继承,(,如同盟、友好、共同防御条约)。领土合并时,适用有效部分领土继承国,有效,新独立的对殖民的自主决定。2财产继承,不动产随领土一并继承。3档案继承,à无协议的,领土实际生存原则。4债务继承,a限国家,即依据平等条约对其他国际法主体的。恶债,征服债务、战争债务。b合并,全部转属继承;c分立,;d殖民独立,,除非另有协议。e包括国家债与地方债;二、国际组织A国际组织,法人格(派生的,有限的)。联合国主要机构,1联合国大会,全体成员国组成,讨论除安理会外的议题。,非立法机关。决议效力,对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外无法拘束力,。2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

5、国5个,中、法、俄、英、美。10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不得连选连任。程序性事项,9票通过。实质性事项(大国一致原则),“5大国一致”+9个同意(含5常任理事国,弃权或缺席不视为否决)。争端国不得进行和平解决争端的投票,采取决议可以投票。实质性决议,1,23新会员加入、4中止会员国义务5开除会员国;程序性决议,。3经济社会理事会,任期,可连任。每年2次常会,会期1个月。4国际法院,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任期,连选连任。5秘书处,常设行政管理机关。任期B联合国专门机构,各独立专门机构有独立的法地位,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

6、政府间国际组织,依据(政府间协议),属于国际法主体;第二节国际法责任主体,战争罪的“双罚原则”,将战争主体含(战争罪);客体,(绝对责任),核污染(责任)三、国际责任构成a归因于国家,1国家机关行为(包括中央或地方,国内或驻外),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利,3代表国家的个人行为。判断标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在外交28特殊地位,以私人身份从事的。其他个人,看是否归因于国家,代表国家,履行国家授权职务。4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给另一支配国的机关行为,在其范围内,支配国责任5,;组成新国家,视为新国家的行为。b违背国际义务,国际不法行为(违背一般义务),国际罪行(,保护国际社会根

7、本利益至关紧要的)c排除行为不当性(免责)1权利国同意而违反的;事先,自愿,明确。2,条件(针对性,适度性),x对抗措施,非武力,y自卫,武力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4危难或紧急状态,非行为者本身或协助造成,。四、国际法责任形式1终止不当行为2恢复原状3赔偿4道歉56。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第一节领土一、领土构成领陆,边境制度:根据建立。内容,1允许边民往来,边贸及边境事件处理的便利性安排。2尊重邻国。3界标维护。领水,内水、河流、群岛水域。1界河,可在对方航道航行但不得靠泊;2多国河流,,不得改道或堵塞河,主权归流经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