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279470
大小:62.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08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法规名称】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榕政办〔2010〕117号 【颁布时间】2010-7-9 【实施时间】2010-7-9 【正文】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榕政办〔2010〕117号 市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
2、年七月九日 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保证轨道交通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榕政综[2010]87号)要求,设立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并开立专项资金账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基本原则: (一)集中管理、提高效率原则。专项资金的建立,将可用于轨道建设的各类资金集中管理,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提高资
3、金使用效率,实现项目资金多元化、市场化运作。 (二)适度负债、控制风险原则。专项资金规模与轨道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互为匹配,坚持科学、适度负债,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建设期间确保工程进度、运营期间确保债务足额偿还。 (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原则。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发生规定用途外的支出。 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筹措方式 第三条专项资金来源构成与筹措方式: (一)每年由市财政安排10亿元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建设资本金,适时转入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账户; (二)每年由市财政安排市本级一般
4、预算收入增收部分的10%作为轨道交通建设资本金,适时转入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账户; (三)轨道交通沿线车站周边500米土地开发出让收益,在地块“招、拍、挂”获得土地出让收入后,由市财政局适时按相应比例拨入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账户; (四)其他可用于轨道建设发展的资金,由相关单位缴入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账户。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四条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 (一)轨道交通项目资本金投入; (二)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支出; (三)轨道交通项目贷款还本付息;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有关项目。
5、 第五条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在每年年底前确定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后按进度将资金划入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账户。 第四章资金的监督 第六条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账户,负责对轨道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完善轨道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审计、财政部门对轨道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明细等进行跟踪审计,对检查出的问题,书面通知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
6、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你好,谢谢你看这个资料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