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

ID:16278595

大小:50.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08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_第1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_第2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_第3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_第4页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一、政策类1、江苏省现行的生育政策:继续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不应当生育而妊娠的应及时终止妊娠;禁止违反规定条件多生育孩子和非婚生育孩子。江苏省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㈠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㈡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

2、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㈢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㈣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㈤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㈥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㈦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㈠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㈡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㈢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㈣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

3、的;㈤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㈥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11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镇江市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规定根据《镇江市特殊情形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规定》第二条规定,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夫妻一方婚前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  (二)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经过批准的生育)经鉴定均为非遗传性

4、病残儿,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三)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者姐妹,且该兄弟或姐妹为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残疾或者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四)只有一个女孩子的农村夫妻,男方无兄弟只有两个姐姐或者妹妹,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五)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女方兄弟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严重影响婚配或无生育条件),夫妻共同赡养女方父母和兄弟的(只适用女方中姐妹中一人)。(六)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女方无兄弟,男方虽没有到女方落户,但已共同承担起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

5、个孩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双方均为丧偶的;2.一方丧偶,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的;3.双方原各生育的一个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的;4.一方原生育的孩子由原配偶抚养,一方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七)项或第二十三条第(三)、(四)、(六)项和第二款规定条件的。2、奖励优惠政策:(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标准:11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直至亡故为止。(3)特别扶助金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

6、,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4)人口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内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范围,共有六个方面。避孕药具发放;孕情、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

7、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该规定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3)公民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4)公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