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管理办法.doc

聊城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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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引导和资助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艰苦创业、迎接挑战的精神和品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造就一批思想、道德与文化素质高、创新实践与竞争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特设立聊城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下称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基金来源第二条基金通过以下几个渠道筹集:一、学校从教学科研设备年度预算经费中划拨的专项经费。二、从大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

2、资助的经费。四、当年度基金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使用。五、出资20万元以上的社会资助者,可获得年度基金冠名权,设立以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命名的年度创新项目资助基金或创新成果奖励基金。第三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教学工作及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实验管理中心、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科技产业处、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创新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制定及调整创新活动的主要政策措施。   第四条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包括项目申报、组织评审及项目管理、基金的日常管理等。 

3、 第五条鼓励各学院设立相应的院级基金及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院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第四章资助原则、资助范围第六条资助原则: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资助;培养能力、鼓励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资助和奖励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型项目。第七条资助范围:面向全校,资助以“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为主的竞赛类和以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调查、发表论文及文艺创作等为主要内容的非竞赛类创新活动。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和课程论文(设计)、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此基金资

4、助范围之列。第五章项目类别、成果形式、资助额度、立项数量第九条项目类别及成果形式一、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项目按学科、专业分为理工农类和人文社科经管类。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2.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及创新性研究项目;3.学生承担的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4.社会(历史、政治、法律、教育、经济等)调研项目;5.文学、艺术作品创作项目;6.国际、国内各类科技学术竞赛,如各级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7.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二、创新项目按其成果形式分为三类:Ⅰ.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Ⅱ.理工农类科技制作、发明;Ⅲ.人文社科、经管类(含文学、艺术、经济、

5、政治、社会、法律、教育等)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社会调研报告。第十条资助额度及立项数量:一、理工农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000-3000元。二、人文社科经管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500-2000元。三、以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作为创新项目,教师应从科研经费中为其配套适当数额的经费。四、立项数量:根据当年度基金总额和申报项目数量、总额,项目状况,具体确定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和立项数量。第六章项目申报及评审第十一条申请条件及要求一、凡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基金资助。二、申请资助的项目课题能在一年内完成。三、申请项目可以是个人单项,也可以是小组项目。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

6、,每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四、按时完成项目的个人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结题后可再次申请,但未完成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基金项目。第十二条项目申报及评审时间:每学年申报1次,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按通知指南要求进行;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第十三条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申报1.下达立项指南、通知2.个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推荐3.学院初评、项目排序审批↓立项↓研究4.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项目5.专家组评审6.领导小组审批7.公布立项项目8.签订项目资助合同9.划拨研究经费、签发经费使用卡10.开展研究第七章项目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

7、时间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启动时间从学校正式公布之日算起,研究时间一般在一年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或毕业离校时。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在接到立项通知后5天内到实验管理中心签订《聊城大学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合同书》,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能代理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毕业、出国、病休等)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实验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因故(如负责人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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