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股东借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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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股东借款问题文章作者:戴跃波    文章来源:定海工商分局    时间:2005-10-17   在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占款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企业年检和日常检查过程中,经常可以发现有相当多中小公司存在着股东借款这一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对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进行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就主要是对在公司注册资本管理过程中的股东借款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明确股东借款这一形式在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

2、机关的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 公司注册资本管理中的相关理论   公司资本制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之分。其中,授权资本制与折衷资本制共性在于,公司或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随时对外发行新增股本,在公司股东会已授权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独立决定公司是否需要增加股本及增加股本的方式与时间,公司股东会不就公司增加股本作出决议。与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相比较,法定资本制更强调公司股东会决定增资的单方决定权。即根据法定资本制,公司董事会对增资议案仅具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增资的独立判断权。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决议事项,这是法定资本制的基础性规则。就法定资本制来说,主要有三种实现途径。第一,全额实缴制。即目前采取的实收资本制,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合理期限内,将所认缴的全部出资缴纳到位。第二,分期缴纳制。公司成立后才具有收受股东出资的适当资格,全额缴纳制在实践中会自然演变成分期缴纳,但这种变形的分期缴纳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制度构建,与法定分期缴纳制存在着本质差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公司设立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

4、出规定,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这里行政规章承认股东延缓出资的事实,与承认分期缴纳出资的含义有所不同。第三,担保缴纳制。英国公司法及我国香港公司条例都允许设立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设立公司时只须承诺而无须缴纳出资。法定资本制对应于授权资本制、折衷资本制的资本形式,它强调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减资本享有最终决定权,公司须等到公司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后才能成立。全额缴纳、分期缴纳和担保缴纳是公司收取资本的具体方式。从我国的现行立法来看,我国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加实收资本制结构。由于本文主要探讨股

5、东借款问题,因此,本文中认定的股东出资方式主要为现金方式,对非货币出资的特殊性不予考虑。   二、本文中股东借款的主要概念和种类   笔者认为,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这里的多种形式,既包括上述四种形式,又不应仅仅局限于上述四种形式。本文中的股东借款主要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股东借款的种类则表现为多种多样,根据笔者日常接触

6、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由股东自己借款、股东通过家庭成员借款、股东通过关联企业或他人借款、股东领取备用金、股东预领材料款等。   三、股东借款产生的原因与利弊   股东借款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为了公司的经营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然后将借来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如公司股东采购机器设备时的预领款。2、股东因个人生活困难,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生活。3、股东为自身经营需要,向公司借款后用于自身的经营或投资。4、股东为了归还借来的投资款而向公司借款(即后面论述到的“过桥借款”形式)。   如上所述,我国采取的是法

7、定资本制,股东借款后,势必会导致公司对自身资产的使用,但由于股东借款后,公司与股东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了公司通过履行债权来追回借款的能力,因此,股东借款是否构成违法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事实上,股东如果不是以长期占用公司款项或抽回出资为目的的借款,只要不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经营资金需要就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危害;但反之如果允许公司股东无限制的向公司借款,则会导致公司资产的架空,更会导致三无企业的盛行。如甲乙二个股东分别投资一百万设立A公司,如果允许二个股东无限制的借款,那么二人完全可以在设立A公司后借款,利用向A公司的借款设立

8、B公司,在B公司成立后借款并设立C公司,理论上甲乙二人就可以设立无限个公司,如果ABC中有一个公司需要经营资金,股东完全可以将最后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借回。毫无疑问,股东这种目的的借款会严重地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会给市场经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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