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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蚌经信组人〔2010〕171号关于印发《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局:根据蚌埠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蚌效能办[2010]4号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办法》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12抄送:市效能办。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7月19日印发12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效能建设目标绩效考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市经信委机关效
2、能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本委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的通过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委机关的职能作用,调动委内科室局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习力、执行力和创造力,提高组织绩效、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型、事业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切实提升机关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执法水平和整体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二、考核原则本委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
3、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有效激励,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三、考核组织为了加强对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的领导,成立以委主任为组长,委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宣传培训科、综合法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委效能办负责日常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所在部门作为考核责任部门,参与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监督。各科室(局)要高度重视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四、考核对象为本委机关各科室(局)。五、考核内容12机
4、关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共性工作目标、职能工作目标(含重点工作目标)和其相关的加分内容。共性工作目标是指单位共有的工作或应当履行的职责。职能工作目标是指按照机关机构设置和工作分工,能够量化的主要工作。其它工作目标加分情况考核是指本部门职能受到上级表扬、奖励、发表文稿及应当履行的工作项目,进行量化加减分数。(一)职能工作目标(70分)(见附表1、附表6)。1、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省经信委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3、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4、本委下达给各科室(局)工作目标任务;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共同性工作目标(3O分)(见附表
5、2)。1、学习培训;2、廉政建设3、效能作风建设4、分工协作5、综合治理6、计划生育。(三)加分情况考核(见附表3、附表4、)。六、考核方式和计分标准(一)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得分分别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60%。(二)平时考核:采取科室自评与分管领导考评结合和科室自评与考评小组考评结合方式进行。由职能工作目标月度考核(见附表1)和共性工作目标半年度考核两项内容组成(见附表2)。平时考核分值=职能工作目标月度考核总分÷12*70+共性工作目标半年度考核总分÷2*30(三)年终考核 :采取各科室(局)12自查和考评小
6、组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见附件5)。另设创新工作、文章信息、各类表彰三个加分项目。(见附件3)年终考核分值=年终考核总分+各项奖励加分(四)有关加分事项说明: 1、同一项工作(文章、信息)获多次奖励(采用)的,或同一项工作既获表彰奖励,又被确定为创新工作的,只加最高分。 2、加分因素应以当年为准。已于当年正式公布结果的,必须计入当年;未记入当年的加分因素,由各部门统一报送考评办登记,作为下一年度的加分依据。加分因素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3、加分因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核实后予以加分。加分因素无法界定的提交考评小组审定。
7、(五) 在上述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评小组填制《蚌埠市经信委效能建设目标绩效年度考核结果表》后,提出考评意见,报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七、考核奖惩(一)对年度考核得分前三名的科室(局),评为年度先进科室(局),同时委党组进行通报表彰。(二)在年度公务员考核时,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先进”科室局的工作人员,分别给其主要负责人加0.3分,副职加0.2分,其他人员加0.1分,(三)对考核结果在末位且未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本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的科室(局),确定为该年度警示科室(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警示科室(局)负责人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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