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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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第三条 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第二章 使用管理第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相关人员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制度;(四)维保制度;(五)定期报检制度;(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八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适用于按照第九条第(五)款要求配备的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第十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第十二条 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第三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 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第十五条 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本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三)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四)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七)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八)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九)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十)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第十六条  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第十七条 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十八条);(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四)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第十八条 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下分别简称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二)液压电梯,为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油缸数量、顶升型式;(三)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第十九条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A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A-1。表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机房、滑轮间环境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2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3曳引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4制动器各销轴部位润滑,动作灵活5制动器间隙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6编码器清洁,安装牢固7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8轿顶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9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10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11对重块及其压板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12井道照明齐全、正常13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工作正常14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15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工作正常16轿内显示、指令按钮齐全、有效17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功能有效18轿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19轿门运行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20轿厢平层精度符合标准21层站召唤、层楼显示齐全、有效22层门地坎清洁23层门自动关门装置正常24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25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26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27底坑环境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28底坑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1半月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减速机润滑油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2制动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3位置脉冲发生器工作正常4选层器动静触点清洁,无烧蚀5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6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7靴衬、滚轮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8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9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10层门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11消防开关工作正常,功能有效12耗能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13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2季度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无松动2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3曳引轮槽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制动器上检测开关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5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6控制柜各仪表显示正确7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8曳引绳、补偿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9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10限速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11层门、轿门门扇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12对重缓冲距符合标准13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固定、无松动14上下极限开关工作正常 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A3半年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A-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减速机润滑油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2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3制动器铁芯(柱塞)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5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6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工作正常7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工作正常8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紧固9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固定,无松动10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清洁,压板牢固11随行电缆无损伤12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13轿厢称重装置准确有效14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15轿底各安装螺栓紧固16缓冲器固定,无松动 注:(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2)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3)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符合标准”的,有国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下同)。(4)维保基本要求,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有明确的“要求”,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下同)。附件B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B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B-1。表B-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机房环境清洁,室温符合要求,照明正常2机房内手动泵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3油箱油量、油温正常,无杂质、无漏油现象4电动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5阀、泵、消音器、油管、表、接口等部件无漏油现象6编码器清洁,安装牢固7轿顶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8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9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10井道照明齐全,正常11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12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工作正常13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工作正常14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正常15轿内显示、指令按钮齐全,有效16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功能有效17轿门门锁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18轿门运行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19轿厢平层精度符合标准20层站召唤、层楼显示齐全,有效21层门地坎清洁22层门自动关门装置正常23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24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25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26底坑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27底坑急停开关工作正常28液压柱塞无漏油,运行顺畅,柱塞表面光滑29井道内液压油管、接口无漏油 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B1半月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B-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B-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安全溢流阀(在油泵与单向阀之间)其工作压力不得高于满负荷压力的170% 2手动下降阀通过下降阀动作,轿厢能下降;系统压力小于该阀最小操作压力时,手动操作应无效3手动泵通过手动泵动作,轿厢被提升;相连接的溢流阀工作压力不得高于满负荷压力的2.3倍4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可靠5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6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7轿厢侧靴衬、滚轮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8柱塞侧靴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9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10层门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11消防开关工作正常,功能有效12耗能缓冲器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13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B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B2季度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B-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B-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2控制柜各仪表显示正确3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4驱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未超过要求5驱动钢丝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6限速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7柱塞限位装置符合要求8上下极限开关工作正常9柱塞、消音器放气操作符合要求 B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B3半年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B-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B-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2动力装置各安装螺栓紧固 3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4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工作正常5随行电缆无损伤6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7轿顶、轿厢架、轿门及附件安装螺栓紧固8轿厢称重装置准确有效9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10轿厢及油缸导轨支架牢固11轿厢及油缸导轨清洁,压板牢固12轿底各安装螺栓紧固13缓冲器固定,无松动14轿厢沉降试验符合标准 附件C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和要求 C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C-1。表C-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 1机房、通道环境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2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3曳引机和电动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4制动器各销轴部位润滑,动作灵活5制动器间隙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发生摩擦6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7轿顶清洁8急停开关工作正常9导靴上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10对重块及压板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11井道照明齐全,正常12轿门门锁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13层站召唤、层楼显示齐全,有效14层门地坎清洁15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16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17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5mm18层门门导靴无卡阻,滑动顺畅19底坑环境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20底坑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C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C1半月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C-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C-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减速机润滑油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2制动衬清洁,磨损量不超制造单位要求3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4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清洁,无严重油腻 5靴衬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6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7层门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8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C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C2季度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C-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C-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无松动2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3制动器上检测开关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4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5控制柜各仪表显示正确6曳引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7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8限速器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9对重缓冲距符合标准10上下极限开关工作正常 C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C3半年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C-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C-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减速机润滑油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油质符合要求2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接触良好3制动器铁芯(柱塞)分解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4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5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符合标准6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工作正常7轿顶、轿厢架、轿门及附件安装螺栓紧固8轿厢及对重导轨支架固定、无松动9轿厢及对重导轨清洁,压板牢固10随行电缆无损伤11层门装置和地坎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12安全钳钳座固定、无松动13轿底各安装螺栓紧固14缓冲器固定、无松动 附件D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和要求 D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D-1。表D-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电器部件清洁,接线有效2电子板信号功能正常 3杂物和垃圾清扫,清洁4设备运行状况正常,没有异响和抖动5主驱动链运转正常6制动器机械装置清洁,动作正常7制动检测开关工作正常8制动触点工作正常9减速机润滑油油量适宜,无渗油10电机通风口清洁11检修控制装置工作正常12自动润滑油罐油位油位正常,润滑系统工作正常13梳齿板开关工作正常14梳齿板照明照明正常15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梳齿板完好无损,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导向胶带啮合正常16梯级或者踏板下陷开关工作正常17梯级链张紧开关位置正确,动作正常18梯身上部三角档板有效,无破损19梯级滚轮和梯级导轨工作正常20梯级、踏板与围裙板任一侧水平间隙符合标准21运行方向显示工作正常22扶手带入口处保护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清除入口处垃圾23扶手带表面无毛刺,无机械损伤,出入口处居中,运行无摩擦(表述有问题)24扶手带运行速度正常25扶手护壁板牢固可靠26上下出入口处的照明工作正常27上下出入口和扶梯之间保护栏杆牢固可靠28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29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清洁,无杂物30自动运行功能工作正常31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D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D1半月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D-2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D-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速度允差为0~+2%2梯级链张紧装置工作正常3梯级轴衬润滑有效4梯级链润滑运行工况正常5防灌水保护装置动作可靠(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  D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D2季度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D-3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D-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制动衬厚度不小于制造单位要求2主驱动链清理表面油污,润滑3主驱动链链条滑块清洁,厚度符合标准4空载向下运行制动距离符合标准5制动器机械装置润滑,工作有效6附加制动器清洁和润滑,功能可靠7减速机润滑油更换,符合制造单位的要求8调整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啮合深度和间隙符合标准9扶手带张紧度张紧弹簧负荷长度符合标准10扶手带速度监控器系统工作正常11梯级踏板加热装置功能正常,温度感应器接线牢固(冬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 D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D3半年维保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D-4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表D-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序号维保项目(内容)维保基本要求1主接触器工作可靠2主机速度检测功能功能可靠,清洁感应面,感应间隙符合制造单位要求3电缆无破损,固定牢固4扶手带托轮、滑轮群、防静电轮清洁,无损伤,托轮转动平滑5扶手带内侧凸缘处无损伤,清洁扶手导轨滑动面6扶手带断带保护开关功能正常7扶手带导向块和导向轮清洁,工作正常 8在进入梳齿板处的梯级与导轮的轴向窜动量符合标准9内外盖板连接紧密牢固,连接处的凸台、缝隙符合标准10围裙板安全开关测试有效11围裙板对接处紧密平滑12电气安全装置动作可靠13设备运行状况正常,梯级运行平稳,无异常抖动,无异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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