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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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山西建筑工程(XX)总公司总安函[2011]37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XX公司负责人,是指XX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XX公司各事业部负责人:是指事业部经理、分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2、,在各自事业部范围内履行XX负责人职责。本制度所称XX负责人,是指XX经理、主任工程师、分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项目工程师。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XX签约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XX公司负责人,XX负责人带班检查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XX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XX公司负责人(包括事业部负责人)带队对XX带班制度的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XX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XX负责人带队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

3、况的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带班时间要求:XX公司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25%;XX负责人每月的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40%;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项目经理)应向建设单位告知,并严格按照XX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有关规定履行手续,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各级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XX公司、事业部

4、或XX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第六条XX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XX公司、XX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XX经理和项目经理是本级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级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第七条 XX公司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带班检查的,可书面委托XX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受托人在填写记录时应注明受委托情况。(委托书见附件一)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第九条各级负责人带班的

5、重点:XX公司负责:XX重点工程、特殊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XX负责:本XX所管辖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工程。第十条带班责任人工作内容和职责:XX公司负责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做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检查XX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决策重大安全隐患消除方案;遇有险情和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适时、启动、组织应急救援,确保安全生产。XX负责人: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

6、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等控制措施的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指导项目部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参加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的验证工作;遇有险情和重大安全隐患时,立即下达停工令,会同项目部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做好上级部门负责人委托的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掌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指导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组织

7、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认真组织整改,并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上报XX、事业部、XX公司,同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XX公司负责人应当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XX负责人必须到达施工现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生产。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建质[2009]87号)的规定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XX公司负责人应当及

8、时到达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XX负责人必须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第十三条各级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附表1)《企业负责人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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