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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台州学院毕业生户档关系留校申请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台州学院毕业生户档关系留校申请表姓名专业班级学号性别手机家庭地址邮编家庭电话申请原因□待就业(有就业愿望,但尚无意向单位。须填写待就业登记表。)□提供证明,视同就业(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手续未办理或正在办理。须提供就业证明。)□国家和地方项目就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志愿服务贫困地区计划。)□暂不就业拟升学(暂不参加就业,拟毕业后继续考学、出国。)□其他暂不就业(因其他情况暂不参加就业。)□自主创业(毕业时申请自主创业。须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自由职业(毕业后拟成为自由职业者。须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此项必须填写,请在符合本人情况的□打“√”(只选一
2、项)申请事项: 特申请将本人的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本人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同意;□不同意;□其他____(盖章)年月日学校就业部门意见:□同意;□不同意;□其他____(盖章)年月日说明:①本表适用于未落实就业去向(未交就业协议或未办户档挂靠手续)而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填写。于6月11前填写完毕,并交辅导员。 ②请各学院审定,并在学院栏盖章,返回学生本人一份,以便学生存查;另一份由学院保存,各学院辅导员根据毕业生的留校申请表,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总表》,并集中交至各学院指定的就业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录入。各学院6月15前凭《毕业生户档
3、留校申请汇总表》到校招生就业处审核。③按教育部规定,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间,校方只提供与就业有关服务,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其他如出国、结婚、买房、公务员报考、补办身份证等需要办理手续的,学校不予办理。如需办理,应将户档关系转出后再行办理。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间,学生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④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间,毕业生仍可继续落实就业单位,办理派遣手续;也可申请转回原籍,或到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人事代理(先落户,后就业)。所签就业协议及有关材料,请集中在每月的5-10日、15-20日(正常工作日)邮寄或送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于每月15日和
4、25日左右(正常工作日)来招生就业处(本人不能来校的,可委托他人凭有效证件和委托书)领取。⑤户档关系留校两年内仍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将被派遣回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届时本人应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档案由学校以“机要”方式寄往原籍的人才服务中心。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邮编:317000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7室咨询电话:0576-85137102 传真:0576-8513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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