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表格与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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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史一、法律思想历史时期立法思想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西周时期周公:“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的要求:敬天、敬祖、保民。西汉中期至唐董仲舒:“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宋代以后朱熹:“明刑弼教”。清末沈家本:“中体西用”(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传统)。【真题提示】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5/1/63)答案:ABC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2、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二、中国古代重要的民事立法(一)西周礼与刑礼的精神:“亲亲”、“尊尊”。“五礼”:吉(祭祖之礼)、凶(丧葬之礼)、军、宾、嘉(冠婚之礼)。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强调礼有等级差别,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有特权)。契约、婚姻与继承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

3、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婚姻婚姻缔结的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否则称为“淫奔”)。婚姻的“六礼”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纳币)、请期、亲迎。婚姻关系的解除:“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继承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身份继承,其次是土地、财产的继承)。【真题提示】1、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2008/1/

4、8)答案:BA、傅别B、质剂15C、券书D、书券2、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2010/1/57)答案:ABCD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

5、》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二)宋代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契约债的发生强调买卖双方的“合意”性;同时维护家长的财产支配权。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又称典卖)和赊卖。租赁契约对房屋的租赁称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租佃契约宋时由地主向国家缴纳田赋,佃农过期不交地租,地主可以于每年十月初一到正月三十向官府投诉,由官府代为索取。借贷契约借是使用借贷、贷是消费借贷。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婚姻婚龄的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

6、”。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例外)。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原则上禁止在任州县官与部下、百姓交婚。允许妻子在一定条件下(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离婚或改嫁。继承南宋绝户立继承人,分为立继(夫亡妻在从妻)和命继(夫妻俱亡从其尊长亲属)允许在室女、出嫁女享受部分继承权:只有在室女(未嫁女)的,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真题提示】1、关于中国古代

7、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1/10)答案:B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2、15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2003/1/39)答案:ADA、“

8、立继”B、“祖继”C、“嗣继”D、“命继”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传语风光共流转,暂时相赏莫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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