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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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薄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顺利实施,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修订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薄改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资金。第三条薄改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门分配及

2、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指导和推动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实施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第四条薄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奖补结合、地方统筹,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总体原则。第五条市、县(区)财政部门应根据所制定薄改目标和任务,加大对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经费投入。-11-地方各级政府应比照“校安工程”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规划项目实施的政策扶持力度。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3、第六条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等经济欠发达县薄弱学校改造。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除厦门市外的市、县(区)薄弱学校改造,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薄弱校改造,加大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力度,对其他地区学校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第七条薄改专项资金支持的薄弱学校必须是已列入当地学校布局规划、拟长期保留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或者幼儿园、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民办学校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纳入

4、支持范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纳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第八条薄改专项资金用于“校舍及设施建设类”和“设备及图书购置类”两类项目。“校舍及设施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以及农村小学必要的运动场等教学设施;-11-(二)新建、改建和修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开水房、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校园安全等附属设施,农村初中学生生活设施不纳入中央薄改资金补助范围;(三)现有县镇“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班额超过56人、初中班额超过66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要的扩容改造;(

5、四)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建设校园内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设备及图书购置类”项目主要包括:(一)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教学仪器设备;(二)为宿舍、食堂(伙房)、水房等公共生活设施配置必要的家具、设备,以及必要的校园安保设备等;(三)购置适合义务教育学生阅读的图书;(四)购置计算机、投影仪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信息化网络设备等。第九条以下内容不得列入薄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一)独立建筑的办公楼、礼堂、体育馆、游泳馆(池)等;(二)塑胶跑道、一次性投入低于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零星设备购置项目不得列入中央薄改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三)

6、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四)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第十条薄改专项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津补贴以及冲抵地方应承担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公用经费等支出。-11-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拨付第十一条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由各市、县(区)统筹安排使用。第十二条省级及以上薄改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其中:(一)基础因素(90%),下设义务教育学生数、义务教育寄宿生数、小规模学校数、基本办学条件经费理论缺口数及省、市、县(区)财政分档分担

7、情况、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因素等子因素。各子因素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各市、县(区)申报的材料获得。(二)投入因素(5%),下设生均财政义务教育支出水平及增长率、上一年度地方财政安排用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专项资金等子因素。各子因素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各县(区)申报并经核实的资金材料获得。(三)绩效因素(3%),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依据县(市、区)制定的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年度完成情况及相关标准,组织考核获得计量数据。(四)管理因素(2%),主要包括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情况、各类数据录入审核、报送及时性等业务工作管理,以及资

8、金监督管理等情况。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考核获得计量数据。上述四类因素及其权重,可以根据国家、省出台的重大财税改革政策和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1-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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