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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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篇一: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一、整体解读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9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

2、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

3、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篇二: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设立与转让,自()发生效力。A.法律文书生效一、整体解读9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试卷

4、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

5、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篇三:动产交付9动产交付一.概念: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要件:1)当事人的合意:当事人之间必须有确定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没有意思表示而只有物的转移,不能构成物权法上的交付。交付必须基于权利人的意思,如果权利人没有使受让人取得某动产物权的意思,而受让人自行占有该动产的,不构成现实交付。2)动产占有的转移:A.交付必须

6、是将占有转移给物权的受让人,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交付,受让人必需获得对物的最终支配权意义上的占有。B.交付必须是明确可见的占有转移。必须具备从一般情况下客观认定为法律事实的特征C.交付必须是一次性的、全部的占有转移。应该交付货物100吨,只是交付了其中的50吨,只能确定其中50吨货物的物权变动二、交付方式:(一)直接交付(现实交付)91、概念:是指出卖人(让与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一种将对动产的直接占有现实地移转于买受人的物权变动。是所有交付中的最常态。2、分类:1)委托交付:委托交付是一种附条件的交付,交付过程实际上发生

7、两次,第一次是转让人将转让书交付给第三方;第二次交付是当所要求的条件满足时,由第三方将转让书交付给受让人。2)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将物现实交付的一种特殊交付方式。(二)间接交付(观念交付)1、概念:是指动产占有在观念上的移转而非现实上的移转。间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物权法第二十五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8、2)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借用也属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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