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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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四、问答题,每题7分,共35分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哪些情形应当自行申请回避?2、简要介绍听证会程序规定?3、哪些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4、那些行政决定应当撤销?5、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了哪些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五、论述题30分什么是行政执法中的比例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合法义务2、行政机关行政机关3、自己法律责任4、先受理上一级行政机关5、参与救济6、社会稳定环境7、30上一级8、3年至51年至

2、59、县级各自职权10、行政机关公民11、行政机关当事人12、主要负责分管负责13、期限6014、降级撤职15、规章规范性文件二、判断题1——5√××√×6——10√√×√√三、多项选择题1、BCD2、AD3、ABCD4、BC5、BD四、简答题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情形。2、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规定进行:(一)听证记录人查明听证

3、参加人的身份和到场情况,宣布听证纪律;(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宣布听证内容,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三)负责实施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陈述意见、理由和依据;(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理由;(五)需要质证、辩论的,在听证主持人主持下进行;(六)听证主持人可以根据需要向听证参加人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就听证事项向有关人员发问,应邀参加听证的专业人员经允许,可以就听证事项的有关问题陈述意见;(七)听证参加人最后陈述;(八)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3、以

4、下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适用依据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五)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5、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

5、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出的决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了八大类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三)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四)研究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宅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六)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

6、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七)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八)需要由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五、论述题(一)行政执法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行政执法比例原则着眼于法益的均衡,以维护和发展公民权为最终归宿,是行政法上控制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一项重要原则。(二)行政执法比例原则的基本内涵是行为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当国家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人民予以负担时,不应过度

7、侵害人民的利益。在内容上,一般将行政比例原则分3个具体的原则:1.适当性原则。又称为妥当性原则、妥适性原则或适合原则,是指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于行政目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也就是说,在目的和段的关系上,必须是适当的。2.必要性原则。又称为最少侵害原则、最温和方式原则不可替代性原则,是指在前述适当性原则已获肯定后,能达成法律目的诸方式中,应选择对人民权利最小侵害的方式。换言之,已经没有任何其他能给人民造成更小侵害而又能达成目的的措施来取代该项措施了。3.狭义比例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相称性原则或均衡原则,是

8、指行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害处,不可以超过所采取措施所带来的好处,可见狭义的比例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利益衡量的方式,衡量“目的”与人民“权利损失”两者有无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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