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

ID:15994618

大小:42.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07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_第1页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_第2页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_第3页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_第4页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新中国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摘要:人民检察的历史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领导人民检察工作的历史,吸取人民检察历史经验教训,对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人民检察;经验教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同志不久前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检察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事业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盼,也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3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3周年。人民检察的历史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领导人民检察工作的历史;是一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与中国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历史。人民检察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权力监督制度走过的道路,承载了几代检察人的探索和艰辛、

3、光荣与梦想。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所指出的,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检察事业走过的光辉历程,我们清晰地触摸到了人民检察的发展脉络:它诞生于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形成了光荣优良的传统,服务于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工作大局,为巩固国家政权、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新中国人民检察的历史(一)新中国成立后的“三落三起”[1]新中国的检察机关遇到过三次取消风,导致“三落三起”:(1)第一次取消风。1951年全国编制会议召开,决定精简国家机关,提出让检察机关“名存实亡”。即只保留名义,

4、不设机构,不配备干部,工作由公安机关兼办。从1954年《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颁布到1957年反右派斗争的这一段时间———新中国的人民检察工作迎来了一段所谓黄金时期在1954年《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布前后,党中央先后三次在批准高检院党组的报告中发出加强检察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宪法》等颁布后,关于逮捕、起诉等司法活动必须按已规定的法律程序办理,不得违反,各级检察院的组织与工作必须积极地、有步骤地普遍建立起来。在机构建设方面,中央批准了高检院党组提出的建设计划和编制方案。到1955年底,全国检察机构

5、由1100多个达到了普遍建立的程度,干部由5600余人达到2.3万余人。在业务方面,全面开展了批捕、起诉、控诉、劳改检察工作,开展了对贪污、渎职案件的侦查,并有重点地开展了一般监督工作,发挥了法律监督的作用,显示了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在这一时期,高检院还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审讯,依照全国人大的决定,对在押的1062名日本战犯区别罪行轻重和悔罪表现,提起公诉45人,宣布免予起诉宽大赦放1017人。惩罚了侵略者,伸张了民族正义,扩大了检察工作的影响。到了1956年,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检察机关参加了对1955年

6、镇反案件的检查工作,其中包括对法制情况的检查,促进了法制建设,加强了法律监督。(2)第二次“取消风”。到了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法律监督被批判为“矛头对内”,检察工作被指责为严重右倾,有些检察干部因为坚持宪法和法律上明文规定的垂直领导和一般监督而被定为右派,以致大伤元气,检察工作又陷入低谷。直至1960年冬,康生、谢富治取消高检院,只留25人归公安部领导。检察机关经历第二落。(3)第三次取消风。1966年5月,共和国历史开启了黑暗而不幸的一页,“文化大革命”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中国进入十年浩劫。社会主义法制尤

7、其是检察制度不可避免地遭受到空前劫难。1966年的冬天,对于高检院的221名干部、职工和他们的家属来说,格外寒冷。这些本该执法办案的检察官,被下放到湖北省荆州地区的沙洋劳改农场,拿起锄头、铁铲干起了农活。1967年1月30日,高检院遭到造反、夺权,工作陷于瘫痪。到1968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政法机关都遭受严重破坏,组织上陷于瘫痪,而其中检察机关受害最为严重。1968年12月,在谢富治的授意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军代表、内务部军代表和公安部领导小组联合提出《关于撤销高检院、内务部、内务办三个单位,

8、公安部、高法院留下少数人的请示报告》,其中提出检察院全是抄袭外国的,早就应该撤销。这个报告经批示下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撤销,人民检察制度中断。1975年1月17日,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正通过第二部宪法。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这样,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彻底丧失了(当然,检察机关起起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