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论文:对我国军婚民事保护的法理学分析

军婚论文:对我国军婚民事保护的法理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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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婚论文:对我国军婚民事保护的法理学分析摘要对军婚实行特别的法律保护,是我国极具特色且历史悠久的一项法律制度。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诠释了保护军婚的必要性,促进了对军婚民事保护的完善,但仍然存在一定缺陷和不合理性。本文从军婚的概念入手,通过对我国军婚民事保护的不合理性分析,希望能够找到更加有效地保护军婚,维护军婚稳定的方法,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关键词军婚民事保护不合理性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女性的经济地位逐渐提高,越来越重视个人尊严、自我追求和满足,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开始对我国婚姻法对军婚的民事保护产生不满和抵触。因此,如何有效地对军婚进行法律保护,

2、不仅仅是关系广大官兵的实际生活的现实问题,而且也是事关国防安全和国家大局的政治问题。2001年4月28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在不偏袒有过错的军人一方的基础上来保护军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军婚民事保护和非军人配偶一方离婚自由权的冲突。但是这种以限制非军人配偶一方离婚自由权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合理性。一、军婚的概念195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破坏军人婚姻案件的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此《报告》将军婚定义为:“军婚系指军人同已经结婚的妻子和已经订婚的未婚妻的婚姻关系而言。已订婚的未婚妻,一般是指群众和亲属都已公认的同军人

3、有婚约关系的人。”①这是我国在法律上首次定义军婚的概念。因为我国1950年的《婚姻法》承认订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军人和已经订婚的未婚妻的关系也是军婚。随着我国1980年《婚姻法》的实施,订婚的法律效力开始被否认,因此该定义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淡忘。目前,人们对军婚的概念有了比较共同的认识,即“军婚,是指现役军人与非现役军人、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之间婚姻关系的简称”②。因为我国的现行的婚姻法只对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民事保护,因此,本文将军婚仅定义为:军婚是指因夫妻双方中任何配偶一方为现役军人而受法律特别保护的婚姻。二、我国婚姻法对军婚民事保护的规定我国现行《婚

4、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适用范围。本条文只适用于配偶是非军人一方对军人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而军人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的及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案件不适用本条款。其二,关于重大过错的认定。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界定何为重大过错,只是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为重大过错提供了判断依据。该解释第23条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的规定及

5、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据此,现役军人的重大过错应包括:(1)现役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比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可以认定为重大过错行为。③三、我国婚姻法对军婚民事保护存在的现实问题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用“但书”的形式,在不偏但有过错军人一方的基础上来最大限度的对军婚进行特殊的民事保护,意图实现对军婚的民事保护与非军人配偶一方离婚自由权的协调和平衡

6、。但是,这一条款在实践中能否实现其立法目的,能否切实有效地维护军婚的稳定,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非军人配偶一方起诉离婚难,法律无法保障其离婚自由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非军人配偶向现役军人一方诉请离婚,在现役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其享有绝对的否决权,如果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则法院只能进行调解而不得判决离婚。因此,非军人配偶完全丧失了离婚自由权,其离婚的诉求只能依赖于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此外,假如军人配偶一方真的存在重大过错,那么根据我国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非军人配偶一方就承担着举证责任,如果

7、其不能拿出切实有效地证据,那么就应承担败诉的风险。可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军人与其配偶大多常年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平时只是靠电话联系,要证明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十分困难,因此该“但书”条款不能有效保障非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二)军人配偶一方的离婚否决权,不能有效地维护军婚的稳定在现实生活中,军人及其配偶常年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家庭的重任全部压在非军人配偶一方的肩上,工作生活中受到委屈和困难却因为军人工作繁忙而无法仔细诉说,没有办法及时解决。由于军人每天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学习,训练和生活,工作压力大,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化,与配偶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双方没有深刻的

8、认识和了解,由此双方开始逐渐地不信任,感情开始淡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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