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

ID:15887166

大小:3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8-06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_第1页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_第2页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_第3页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_第4页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科学界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三)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第三条 企业法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企业法人包括:   (一)公司;   (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合伙企业法》,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视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第四条 事业单位法人,指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或经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

3、人包括:   (一)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二)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七)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五条 机关法人,指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   机关法人包括:   (一)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

4、大会机关;   (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四)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六)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   (七)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第六条 社会团体法人,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   社会团体法人包括:   (一)学术性社团:各类学会、研究会等;   (二)行业性

5、社团:各类协会、商会等;   (三)专业性社团:各类从事专业业务的促进会等;   (四)联合性社团:各类联合会、联谊会(同学会、校友会)等;   (五)其他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等。   第七条 其他法人,指除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条件的单位。   其中包括: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批准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二)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由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单位。   (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6、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除已在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由相应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外,还包括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单位。   第九条 本规定中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一)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二)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三)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第十条 产业活动单位按以下具体办法认

7、定:   (一)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认定为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以及由各级编制、民政等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备案,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或代表机构等。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在法人内部建立的机构,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的认定为产业活动单位。   第十一条 法人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