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

浅谈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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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股本)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这一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断涌现,因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它具备了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使其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同类型的公司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实力,怎样保存并壮大实力,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关健。     国家对于不同的公司应当具备的实力,通过《公司法》作出了最基本的规定: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2、五十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国家通过注册资本、股本认可公司实力。国家通过工商行政注册,认可公司的设立,公司工商行政注册的实力指标就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也叫注册资金。它是公司实力的货币表现。注册资本可

3、以大于或等于国家对上述各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公司称为实收资本,资本溢价不构成实收资本。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即股本,不是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不一致。 

4、   投资人分次缴纳出资,不影响注册资本。4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分期缴纳出资不影响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对应的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总出资,当公司未收齐全部出资时,注册资本大等于实收资本(或股本),当公司收齐全部出资时

5、,注册资本等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注册资本不一定全是货币资金,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货币性出差和非货币性出资的价值总额中构成实收资本部分,等于注册资本。   非货币性出资必须经验资机构验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验资是注册会计师对实缴资本所进行的验证工作。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并出具证明。   验证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总额及缴纳期限

6、、投入资本的作价。即审核实物和有形资产投资的价额是否合理,必要时可请技术部门鉴定其质量。股东投入的实物、工业产权必须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等。   注册资本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供企业长期周转使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公司的资本要遵循"资本保全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股东必须按章程的规定缴纳投入资金。公司成立后若发行股份,必须履行增资程序,经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4资

7、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的立法目的正是为了防止资本的实质减少,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不当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退股禁止。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2)不得折价发行股份。公司股份可以按面额平价发行或溢价发行,但不允许折价发行。(3)限制非货币出资。由于非贷币出资在价值评估和权利转移方面的物殊性,容易造成资本的虚假,因此,公司法通常限制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的出资,禁止劳务、信用等经营要素的出资。(

8、4)发起人和股东对出资承担连带认缴责任。其中包括股份未被全部认购时的认购担保责任,股款未被全部缴纳时的缴纳担保责任和实物出资过高估价时的差额填补责任。(5)没有盈利,不得分配。(7)禁止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公司收购自己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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