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795337
大小:115.31 KB
页数:83页
时间:2018-08-05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一)深圳市***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编制2016.1083目录一、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节选)……………………………………3二、证监会部门规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三、协会自律规则《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10《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17《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指引)》…
2、………25《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节选)……………………………………3683《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39《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428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节选)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第八十七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
3、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八十八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第八十九条 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第九十条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十一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第九十二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
4、,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二)基金的运作方式;(三)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四)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五)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83(六)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七)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八)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九)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十)基金财产清算方式;(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转让基金份额的,应当符合本法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第九十三条 按照基
5、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款规定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四)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第九十四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
6、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83第九十五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信息。第九十六条 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8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7、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三章合格投资者 第四章资金募集 第五章投资运作 第六章行业自律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
8、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83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