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化、多样化,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1.0.6 住宅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2.0.2套型 type of flat按完整的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房型。2.0.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卧室、起居室、餐厅、书房及娱乐室的使用空间。2.0. 4阳光室 sun room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玻璃外墙面或屋面,能获取大量日照的使用空间,且与其他空间分隔。2.0.5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
6、2.0.21租赁式公寓 apartment for leasing用于出租的成套住宅。3、总体设计3.1 一般规定3.1.l总体设计应注重居住环境质量的提高,注意建筑与自然的和谐,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合理进行功能分区,组织好人流和车流,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组织管理。3.1.2总体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遵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1.3住宅建设应按《城市居住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91)和《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DBJ08-55)的要求,配置与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服务设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