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税务代理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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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的税务代理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黄芳娜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税务代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运行的产物,是税收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最早推行税务代理制度的国家是日本,日本政府于1942年制定了《税务代理士法》,规定了税务代理的地位、性质业务及管理等。在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日本政府之所以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与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税收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是与较早地确立了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一、日本税务代理制度的特点迄今已有80余年历史的日本税理士制度,几经修订,是当今世界上

2、最健全、最完美的税务代理制度。其特点如下:(一)日本税务代理的普及程度高,税务代理制度成熟由于日本市场经济发展较早,比较健全,也是最早推行税务代理制度的国家,纳税人对税务代理认识较高,加之日本税收制度比较繁杂,日本人自己称日本为“税国”,纳税人都聘请税理士(税务代理人员)处理税务事宜,所以日本税务代理市场发展较快。据统计,在题本目前有85%以上的企业通过税理士办理纳税事宜,在东京,这样的企业已达96%。税理士不但能帮助纳税人正当、主动地履行纳税义务,提高自觉纳税意识,同事还可以纠正国家征税人员由于业务能力等原因所发生的差错,控制个别征管人员的不廉政行为。日本的税务代理制度能够加强互相制约

3、,保证税法正确贯彻。税务代理制度不仅维护了纳税人的权益而且也减轻了税务机关的负担,日本全国约有税务人员10万人,而日本税理士人员有5万多人,加上税理士雇佣职员22万人,总计27万多人。税理士负担了愈多以前必须由税务人员来做的工作。税理士都比较了解税法,财税知识比较精通。税理士代为纳税人办理诸如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建账建制等大量的冗杂事务后,减少征税人员很多工作量,税务机关的任务集中到税款征收和管理以及必要的检查监督上,使税收征管进一步专业化。而税理士并不由国家发工资,这必然大大地降低了税收成本。由于税务代理具有贯穿税收征纳的整改过程的特征,使得纳税人在委托了代理人之后可以节省出大量的时间

4、和精力去开创本行业的业务,提高了经济运营效率;又由于税务代理行业市场的广泛性,客观上对解决日本的就业提供了巨大的帮助,这也促进了日本税务代理制度的进一步成熟。(二)日本的税务代理有着严密的机构体系,税务代理人员业务水平普遍较高在日本,税理士机构是介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完全独立的组织。日本的《税理士法》规定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税务中介组织体系。与日本国家税务机构的三级设置相适应,税理士也分设三级组织。中央一级设税理士联合会和五百多个税理士分会。在地方财政部门(即国税局)每个管辖区内设1-2个税理士会,负责对税理士的指导、联系和监督。税理士会在其所辖区内再分设税理士分会。全日本税理士联合

5、会是在大藏省国税厅的领导下工作的全国性机构,负责对全国的税理士会和税理士进行登记、指导和监督。每个税理士都必须参加税理士会,从属于税理士机构。日本的税务中介组织自上而下非常严密,隶属关系明确,对税理士的监督起到积极的作用。税理士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领取国家薪金,不享受政府的各种福利待遇,一切费用均从自己带来纳税业务的劳动所得中支付。税理士机构与税务机关是完全独立的两个部门。日本税理士制度对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人员的资格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经过严格考试、注册登记、审查合格发给“税理士”证后,才可以法定身份从事税理士业务。这就保证了税务代理人员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每个税理士都是税务专家。在税理士

6、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义乌还有:会员加入或退出税理士会的规定,税理士必须遵循的有关组织纪律,税理士从事中介活动应得报酬的最高限额、会费的规定、总务及会计的规定,等等。以上充分反映日本对税务中介人员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三)日本有较为完善的税务代理法律体系首先是税理士制度获得法的地位。1942年,《税务代理士法》的设立,也就是今天的税理士制度的原型,作为法的制度被确定下来。当初被认可的税务代理人员不过数百人。《税务代理士法》的特征:(1)大藏大臣许可制(未设考试制度)。(2)详细的业务规定(大藏大臣具有强大的行政处分权).(3)税务代理士会的强制设置及加入税务代理士会的义务(大藏大臣具有监督支配权

7、)。然后是1951年《税理士法》的制定(税务代理士改称为“税理士”)。《税理士法》的设立目的是在导入考试制度的基础上,提高专门人员的素质,建立与纳税者的信赖关系,履行国家赋予的责任,力求租税负担的合理化。使申报纳税制度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税理士法》设立之时,税理士约有3000人。在以后的几十年中经历过数十次的修改,是边实行边完善起来的国家正式法规。在《税理士法》中对税务代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工作程序以及税务代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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