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贴。 政府对于辖内的上市公司“逢死必补”已是潜规则,除了“壳资源”的价值外,亦在于上市公司为其带来的经济与政绩资源。一方面,推动本地的企业上市,即可快速圈钱获得巨额融资拉动地方G D P,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变相或更高端的“招商引资”。另一方面,辖内拥有的上市公司数量与卫生文明城市一样可以作为一个政绩认证,甚至可以此作为发达的“证据”,而一旦辖内上市公司退市(多数是国企),对地方形象、政绩、招商等均可能带来连锁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补贴上市公司保壳,是出于经济与行政的双重利益驱动。 实际上,政府“不择手段”地推动辖内公司上市,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例如,前
4、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到任山东省省长时正逢IPO重启,出台了规定“2017年年底直接融资比重提高到20%以上”的文件,山东立即出现IPO饥渴。地级市、县级市纷纷出台财政、土地优惠政策助力企业上市,有些城市为此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纳入财政预算,对于成功上市的企业还从财政拨出数百万元的现金奖励。以前,甚至出现过政府造假“帮”企业上市的案件。 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由于企业对股份制改造缺乏了解,地方政府作主导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理念加深与资本市场发展,政府介入并未减少,只因在这场上市游戏中政府与企业已成为利益共同体。政府拉动了G D P、提升了政绩,企业也得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