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

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

ID:15724310

大小:6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05

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_第1页
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_第2页
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_第3页
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_第4页
资源描述:

《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http://www.chinalawedu.com/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2012司法考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复习精要。经济法在司法考试中一直处于比较重要的地位,纵观2002—2011连续十年司法考试中的经济法试题,其分值一般在40分左右;其难易程度既保持了稳定性、连续性的特点,又有一定的变化。法律教育网小编跟您一起复习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助您司考。  精彩链接:   司考经济法:商业银行的破产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贷款法律制度  2012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复习精要  司考经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管理  (一)销

2、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责任归属  1.销售者先行赔偿制度。  2.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连带赔偿制度.  (二)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三)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3、四)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广告主严格责任;  广告经营者明知应知连带;  否则,没有责任,但有义务指出广告主,否则全部责任。  (五)法律责任http://www.chinalawedu.com/  (1)检验机构及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  ①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时承担行政责任;  ②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法律

4、

5、教育网  ③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

6、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2)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个人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六)三包和双罚  1对国家规定或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

7、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2012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复习精要 2012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复习精要。经济法在司法考试中一直处于比较重要的地位,纵观2002—2011连续十年司法考试中的经济法试题,其分值一般在40分左右;其难易程度既保持了稳定性、连续性的特点,又有一定的变化。法律教育网小编跟您一起复习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助您司考。  精彩链接:  司考经济法:商业银行的破产  2012司法考试反垄断

8、法复习精要http://www.chinalawedu.com/  2012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贷款法律制度  司考经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管理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混淆交易行为——造假  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产地名称等。  2、商业贿赂行为——回扣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3、虚假宣传行为——

9、散布虚假信息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法律

10、

11、教育网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低价倾销行为——恶性价格战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11条规定了四种除外情况: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12、  (1)谎称有奖销售或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供方法等作虚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